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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在中小学开展和谐校园创建活动的意见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在中小学开展和谐校园创建活动的意见


各省辖市教育局、各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推动全省中小学进一步采取措施,建设平安、健康、文明、和谐的中小学校园,不断优化师生工作学习环境,根据《教育部关于在全国中小学开展创建和谐校园的意见》(教基〔2006〕23号)要求,现就我省中小学和谐校园创建活动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创建和谐校园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创建工作,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八次党代会精神,以安全、健康、文明、和谐为总要求,以解决事关师生安全、健康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家长和社区的积极性,增进校园和谐因素,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任务
  和谐校园创建活动的目标任务是:通过和谐校园创建活动,推进师生的法制观念、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各项事关师生安全、健康的规章制度基本完善,学校各种设施、设备达到安全要求,校园文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各类师生伤害事故显著下降,校园文明程度明显提高,基本形成良好的道德风尚、和谐的人际关系。
  三、主要内容
  1、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创建和谐校园,班子是关键,队伍是基础。要坚持以人文本,进一步转变管理理念和工作作风,强化合作意识、创新意识和服务意识,努力建设同舟共济、干事创业的领导集体;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切实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和业务培训,促进教学相长,提高教师职业素养和教学水平,努力构建健康和谐、奋发有为的同事关系和师生关系。
  2、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提高校园文明水平。积极加强校风、教风、学风建设,认真落实《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要求,提高师生的文明素养;重视校园绿化、美化和人文环境建设,努力使校园处处体现教育特色;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形成健康向上、生动活泼的良好育人氛围;根据学校历史和办学特色,结合时代要求,形成有特色的校园文化,并将其作为教育师生的生动教材,提高校园的整体文明程度。要结合实际情况经常对师生进行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教育,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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