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及时上报畜牧系统各部门、各单位召开的重要会议情况。
(四)各部门、各单位对中央、自治区、地州重要政策及重大行政措施出台后的贯彻落实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及时报送主要动态,之后续报综合性信息。
(五)农业部、自治区领导下基层检查指导工作、参加会议、发表讲话以及基层贯彻落实领导指示的情况,必须及时报动态。
(六)各地畜牧部门应于次月10日前报送上月畜牧业生产情况、畜产品价格。每季度报送畜产品价格形势的分析和预测信息。
(七)及时上报单位、团体、个人获国际、国内、自治区奖励的情况。
四、提高上报信息的质量
报送的信息要做到及时、适用、真实,具有政治性、全局性和典型性。既要注重数量,又要注重质量,反映工作进展和成绩的信息,要实在准确,恰如其分,并指出问题;反映做法和经验的信息,要有血有肉,从事实中找出规律,从成效中带出做法,从个性中引出共性,并且尽量具有探索性、超前性,以利于各部门、各单位借鉴和推广;反映问题的信息,要说实讲透,既做到事实清楚,又能深挖原因,找准症结,提出建议,以助于问题的解决。
五、加强对领导批示信息的交办、督查工作
各级领导对各部门、各单位报送信息的批示,各单位要根据领导批示的内容,确定专人在规定时间内认真进行办理并回复,做到事事有交待,件件有着落,不得敷衍搪塞。
六、畜牧系统各部门、各单位应于 7月 15日前将本单位信息专用网址、主要信息员姓名、联系方式报畜牧厅办公室。
七、近期信息报送要点
1.上半年畜牧业发展情况、主要特点;
2.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畜牧业项目的监督、检查情况,特别是重点项目建设和资金运行等情况;
3.畜产品产业带建设和结构调整情况及科学化规模养殖进展情况;
4.疫病防治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5.品种改良工作情况;
6.畜牧业产业化进展情况;
7.草原生态建设和草业发展情况;
8.畜产品质量安全和标准化建设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