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下述情况下的重大通信保障或通信恢复工作:
(1)市内重大通信事故;
(2)突发公共事件(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等);
(3)市委、市政府交办的重要通信保障任务。
1.4 工作原则
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工作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严密组织、密切协同,快速反应、保障有力的原则。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组织指挥体系
成立济南市应急通信保障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通信保障指挥部),分管市长任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信息产业局局长任副总指挥,市公安局、财政局、交通局、人事局、贸易服务局等有关部门和各通信网络运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市通信保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信息产业局,由市信息产业局分管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
市里设置的各专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设置通信保障工作负责人,与市通信保障指挥部衔接。
2.2 职责
市通信保障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和协调全市应急通信保障与通信恢复工作。
市通信保障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负责市通信保障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协调联络市通信保障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市级以下应急通信办公机构;当突发事件威胁通信网络安全或需要通信应急保障时,及时了解情况,向市通信保障指挥部报告并提出处理建议;按照市通信保障指挥部下达的命令和指示,组织协调、落实全市的通信应急保障工作。
市贸易服务局负责指导应急通信物资储备的综合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重要应急通信物资监测网络、预警体系和调拨配送体系。
市公安局负责指导、协调、组织通信网络安全事件涉嫌刑事犯罪的侦查、鉴定工作,维护事发地社会治安。市财政局负责公共突发事件中应急通信保障的经费落实。市交通局、公安局负责为应急通信物资装备迅速到达目的地提供交通和运输保障。
市人事局按照有关规定,对在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保障不力,给全市造成重大损失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惩处。
各通信网络运营企业设立相应的应急通信保障工作管理机构,组建由网络管理、运行维护、工程建设及应急机动通信部门组成的通信保障应急队伍,配备必要的应急保障装备,负责应急保障队伍演练,加强应急资源及装备的管理、维护和保养,以备随时紧急调用。
已建或拟建专用通信网的单位,应与信息产业局及时沟通、协商,明确各专网在应急通信保障工作中的职责,在处理突发公共事件时由市通信保障指挥部办公室统一调配通信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