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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的通知(2011)(发布日期:2011年11月30日,实施日期:2011年11月30日)废止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的通知
(济政办发〔2007〕2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济南市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七年五月二十八日

济南市通信保障应急预案

目 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组织指挥体系
  2.2 职责
  2.3 县(市)、区应急通信保障组织指挥机构
  3 预防和预警机制
  3.1 预防机制
  3.2 预警监测
  3.3 预防预警行动
  3.4 预警分级和发布
  4 应急响应
  4.1 响应分级
  4.2 应急处置
  5 后期处置
  5.1 情况汇报和经验总结
  5.2 奖惩评定及表彰
  6 保障措施
  6.1 通信保障应急队伍
  6.2 物资保障
  6.3 必备资料
  6.4 技术储备与保障
  6.5 宣传、培训和演习
  6.6 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监督检查制度
  6.7 需要其他部门保障的工作
  7 附则
  7.1 名词术语说明
  7.2 预案管理与更新
  7.3 预案生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济南市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机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保证应急通信指挥调度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满足突发情况下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工作的需要,确保通信的安全畅通。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和《济南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等有关法规和文件,制定本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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