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用能单位指标:1、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量(吨标准煤/单位产品);2、万元产值能源消耗量(吨标准煤/万元);3、万元产值电力消耗量(Kwh/万元);4、万元产值水消耗量(Kwh/万元);5、节能降耗技术改造投入(万元);6、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万吨)及综合利用率(%)。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嘉峪关市节能降耗协调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工业的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政府分管工业的秘书长、市经委主任、市发改委主任担任,成员由市经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建设局、市科技局、市环保局、市中小企业管理局、市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市商务局、市农林局、酒钢集团公司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经委,经委副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我市节能降耗及日常节能工作的开展。建立节能办公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通报节能工作进展情况,解决节能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二)加快构建节能型产业体系,积极调整工业结构
严格控制新开工高耗能项目,把能耗标准作为项目核准和备案的强制性门槛,遏制高耗能行业过快增长。对企业搬迁改造严格能耗准入管理。积极推进企业联合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和规模效益,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技术和设备。在工业领域,突出抓好钢铁、有色金属、电力、化工、建材等重点耗能行业,推动企业积极调整产品结构,加快节能技术改造,降低能源消耗。
(三)加强节能管理队伍建设和基础工作
1、健全机构。成立“嘉峪关市节能监察中心”,隶属市经委管理,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其职责主要是:开展政策研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信息咨询、交流与合作;加强节能监督、检测,对国家及省、市节能法规落实情况实施监督;宣传节能法规、开展节能培训,推广节能新技术、新产品。
2、强化重点耗能企业节能管理。重点用能单位要建立节能管理制度和有效的激励机制(包括节能资金、能源消耗成本管理、节能工作责任、节能宣传与培训、能源专责工程师等)。要强化基础工作,配备专职人员,将节能降耗的目标和责任落实到车间、班组和个人,并加强监督检查。要制定本单位节能降耗计划和先进合理的产品能耗限额,实行能源消耗成本管理。
3、加大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力度。新闻媒体、文化等部门和有关社会团体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节能宣传活动,广泛宣传能源形势和节能的重要意义,弘扬节能先进典型,曝光浪费行为,引导合理消费。教育部门要将节能知识纳入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培训体系。各级工会、共青团组织要重视和加强对广大职工特别是青年职工的节能教育,广泛开展节能合理化建议活动。有关行业协会要协助政府做好行业节能管理、技术推广、宣传培训和信息咨询等工作。认真组织开展一年一度的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加强经常性的节能宣传和培训。要动员全社会节能,在全社会倡导健康、文明、节俭、适度的消费理念,用节约型的消费理念引导消费方式的变革。要大力倡导节约风尚,使节能逐步成为每个公民的良好习惯和自觉行动。
(四)加大节能监督管理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