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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林业厅转发《国家林业局关于在全国森林资源管理系统深入开展创建“四型单位”、争做“五个模范”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河南省林业厅转发《国家林业局关于在全国森林资源管理系统深入开展创建“四型单位”、争做“五个模范”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省辖市林业(农林)局,巩义、项城、永城、固始、邓州市(县)林业局,厅直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林业局关于在全国森林资源管理系统深入开展创建“四型单位”、争做“五个模范”活动的通知》(林资发[2007]126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在森林资源管理系统开展创建“四型单位”、争做“五个模范”活动,是加强森林资源管理系统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是适应新时期林业形势发展的客观需要,是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加快和谐中原建设的必然要求。各地要按照《通知》提出的任务和完成时间,统筹安排,精心组织,扎扎实实地开展创建“四型单位”、争做“五个模范”活动。
  为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省厅成立了领导小组。各地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同时,要加强信息沟通工作,每个阶段活动结束后,及时向省厅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情况。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经验,形成总结报告,于9月5日前报省厅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厅将根据活动开展情况,派出督察组,有针对性地进行督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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