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深入开展城乡创建活动
加强对申报国家城市(乡镇)和省级卫生城市(乡镇)的技术指导,力争使我省国家卫生城市(乡镇)数量、质量和布局上有新的突破和提高。同时继续抓好已建成的省级卫生城市、卫生乡镇的巩固工作,坚持城乡联动,整体发展。
1、积极指导、帮扶和培育国家卫生城市、县城、镇。认真做好2007年申报国家卫生城市、县城、镇的指导、调研和考核工作;做好已上报的国家卫生城市、县城、镇的后续督导工作,迎接全国爱卫会组织的暗访、技术考核和验收考核。继续加强对长春、敦化市申报国家卫生城市的技术指导工作,组织专家对长春、敦化市的申报工作进行调研指导,力争年内长春、敦化市通过国家终审验收,使其早日跨入国家卫生城市行列。
2、进一步巩固国家卫生城市的创卫成果,根据全国爱卫会要求,上半年将完成对2003年底前命名的国家卫生城市的复查,并将复查结果报全国爱卫办。督促、指导四平市的复查整改工作,迎接全国爱卫会的抽查复核。
3、拟于今年第三季度召开全省创建卫生城市工作现场会,进一步总结创建卫生城市(县城)的长效管理制度、运行机制以及开展“病媒生物防制”、“五小行业”、“农贸市场”等长效管理试点工作的成功经验,逐步进行推广;研究和探讨在新形式下,如何改进工作思维和方式,推动创建工作向更高水平发展,
4、依据《吉林省卫生城市评审标准》及其考核鉴定和监督管理办法,积极引导,科学规范各市、县创建工作,重点抓好城市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垃圾、污水处理、环境保护、绿化美化、食品卫生、农村改水改厕以及除害防病工作。采取自愿申报的原则,按照《吉林省省级卫生城市考核命名办法》规定的程序,以明察与暗访相结合为原则,在可行性调研、全面帮助指导的基础上,做好申报省级卫生城市的考核工作。
5、加强对现有的省级卫生城市(县城)的管理,对现有的15个省级卫生城市、5个省级卫生县城进行分级评审和管理,今年将组织专家对省级卫生城市(县城、乡镇)进行复查,省级卫生城市(县城)复查将采取随机抽取与明查暗访的方式进行,明察占总成绩的70%,暗访占总成绩的30%。对工作明显滑坡,群众反映强烈达不到省级卫生城市(县城、乡镇)标准的,将依据现行的管理办法,撤销其省级卫生城市(县城、乡镇)荣誉称号。
6、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强化社会卫生观念,充分发挥各地和各部门在社会卫生管理工作中的作用,推动全省爱国卫生工作向更高层次发展,组织开展好爱国卫生竞赛检查活动。今年,省爱卫会将组织9个市、州所在地开展“爱国卫生竞赛联检联评活动”,对9个市、州所在地爱国卫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向全省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