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工作从2006年10月开始到2007年12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启动阶段:2006年10月-12月
1、选择确定试点单位及行业(见附件1)。
2、成立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机构(见附件2)。
3、制定工作方案。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要制定本系统的试点工作方案,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同意后组织实施。
4、召开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动员大会,全面布置试点工作。
5、宣传和培训。
(二)实施阶段:2007年1月-9月
1、调查研究,摸清食品行业、食品企业的食品安全状况。
2、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用管理体系,明确食品安全信息征集、评价和披露三个环节中相关部门的责任和工作程序。
3、制定实施食品安全信用制度体系。
(1)食品安全信用征集制度:包括如实反应各行业和企业食品安全信用的各类信息、内容、标准和要求。
(2)食品安全信用评价制度:包括各部门各行业食品安全信用的评价机构、评价标准、评价原则、评价等级、评价方法及评价效力等。
(3)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包括食品安全信用披露机构、披露原则、披露方式及要求等,形成生产者、经营者、管理者知晓的信息披露制度。
(4)食品安全信息标准制度:做到食品安全信息的互联互通,保障资源共享,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5)食品安全奖惩制度:相关部门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实行分类监管,对长期守法诚信企业给予宣传、表彰、支持和扶持,并建立长效保护和激励机制;对严重违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制假售假等严重失信的企业,采取信用提示、警示、公示、取消市场准入、限期召回商品及其它行政和经济处罚方式进行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4、加强试点工作的信息通报、协调,理顺各行业及各部门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中的关系。
(三)总结阶段:2007年11月-12月
1、各食品生产经营行业和单位对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行总结。
2、各成员单位对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情况进行工作总结。
3、市食品安全工作委员会总结试点工作的经验,召开表彰大会,为全面推行信用体系建设奠定基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部门要对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高度重视,纳入重要日程,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按照职责分工对方案提出的目标和任务进行分解,抓好落实。要在人力、物力、财力上加大投入,落实专人和专项资金,为做好试点工作提供保障。
(二)齐抓共管,统筹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