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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嘉峪关市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组织实施
  管理指标自评工作由副市长霍兰香同志负总责,市政府副秘书长拜明俊同志总协调,市食品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牵头,会同农林、商务、工商、质监、卫生、粮食、教育等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食品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成立评价小组,办公室主任胡生光担任组长,工作人员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农林局、质监局、工商局、卫生局、商务局、教育局等部门各抽1人组成,具体负责整理、汇总综合评价工作相关资料的工作。
  五、进度安排
  (一)2006年10月27日召开食品安全工作委员会全体会议,安排部署全市综合评价工作,落实各相关单位责任。与会领导参加“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管理指标的学习培训。
  (二) 2006年10月30日由市食品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对综合评价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在开展讨论,加深理解,吃透指标内涵的基础上,按照“谁主管,谁落实,谁丢分,谁负责”的原则,分解指标,抓好落实。
  (三) 根据指标分解的情况,2006年11月10日前各职能部门完成各自的资料准备、数据汇总;2006年11月15日前依照评价细则中47个评价要点完成两次自评,并将自评结果和我市食品产业基本情况上报市食品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1. 11月10日,在市食药监管局组织资料的第一次自评;
  2. 11月11日至14日,对第一次自评中缺漏的资料、不合格资料进行补充整理;
  3. 11月15日,在市食药监管局组织资料的第二次自评;
  4. 11月20日前,根据第二次自评结果上报省食品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这次全省食品安全综合评价是对我市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的一次全方位检验,评价结果将作为今年市政府责任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上报省政府。因此,各相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全力支持,积极配合,通过这次评价,真正找出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并有针对性地加以改进。
  (二)评价工作涉及面广,指标细致,时间紧、任务重,各部门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照评价细则和实施方案的要求逐项检查,查漏补缺,按时完成。
  (三)农林、商务、工商、质监、卫生、教育、食品药品监管7部门要各选派1名业务骨干,于10月30日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到,接受相关知识培训,并全程参加自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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