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嘉政发[2006]63号)
各委、办、局,在嘉各单位:
《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2006年10月20日市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二00六年十一月八日
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了充分挖掘我市旅游资源,进一步培育和壮大旅游支柱产业,根据《甘肃省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指导思想:围绕把旅游业发展成为我市支柱产业的战略目标,突出重点,丰富旅游文化内涵,培育旅游精品品牌,把发展旅游业作为加快第三产业的推动器和调整产业结构的联动器,努力把我市建设成为国际旅游明星城市。
总体目标:到2010年,建成甘肃省首家中国最佳旅游城市,旅游人数达到150万人次,年均递增20%;全市旅游及相关产业收入达到6.5亿元,年均递增20 %,使旅游业成为全市的重要支柱产业。
二、加快旅游业发展的工作重点
(一)编制旅游发展规划。2006年底前完成编制《嘉峪关市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建立由全市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和各景区(点)规划构成的较为完善的规划体系,指导全市旅游业快速、健康、有序发展。旅游规划审批通过后,严格按照规划内容开发建设。
(二)加快旅游交通设施建设,抓住嘉峪关机场扩建运行的机遇,争取开通嘉峪关至北京、上海、广州等国内重要旅游城市的航线,形成联接客源市场、方便快捷的航空旅游交通网络。继续积极做好铁路客运协调工作,确保旅游旺季兰州-嘉峪关、嘉峪关-敦煌的旅游列车满足游客的交通需求。
(三)进一步整合旅游资源。一是突出发展文化旅游,以嘉峪关长城文化旅游景区、魏晋文化旅游景区为主,形成长城和丝路文化旅游。二是利用我市环境优美,夏季气候宜人的特点,大力发展以七一冰川、滑翔基地、东湖生态旅游景区、酒钢公司生产线、紫轩葡萄庄园等探险旅游、工业旅游、农业观光旅游和休闲度假旅游。组织和培养具有地方特色的文艺表演团体, 举办民俗表演活动。兴建购物、娱乐、休闲设施和体育俱乐部,建设文化小吃一条街。开通连接市区和个主要旅游景点的观光交通客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