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工会要以劳动合同、劳动工资、劳动条件和职业安全卫生为重点,督促用人单位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的作用,完善群众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群众监督。
切实发挥共青团、妇联组织在农民工维权工作中的作用。
八、加强和改进对农民工工作的领导
(二十六)切实把解决农民工问题摆在重要位置。要切实把妥善解决农民工问题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把统筹城乡就业和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市上成立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明确农民工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措施,并认真落实。要建立农民工管理和服务工作的经费保障机制,市财政局要将涉及农民工的劳动就业、计划生育、子女教育、治安管理等有关经费,纳入正常的财政预算支出范围。
(二十七)完善农民工工作协调机制。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或不定期的召开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协调和指导全市农民工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分工负责,检查督促对农民工的各项政策的落实。要进一步加强劳务工作,劳务输出地组织要和劳务输入地组织加强协调沟通,共同做好农民工的教育、引导和管理工作。
(二十八)引导农民工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农民工是我国产业大军中的一支重要力量,必须把全面提高农民工素质放在重要地位。要引导和组织农民工自觉接受就业和创业培训,接受职业技术教育,提高科学技术文化水平,提高就业、创业能力。要在农民工中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引导他们增强法制观念,知法守法,学会利用法律、通过合法渠道维护自身权益。开展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教育,引导他们爱岗敬业、诚实守信,遵守职业行为准则和社会公共道德。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引导农民工遵守交通规则、爱护公共环境、讲究文明礼貌,培养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二十九)发挥社区管理服务的重要作用。要建设开放型、多功能的城市社区,构建以社区为依托的农民工服务和管理平台。鼓励农民工参与社区自治,增强作为社区成员的意识,提高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能力。发挥社区的社会融合功能,促进农民工融入城市生活,与城市居民和谐相处。完善社区公共服务和文化设施,城市公共文化设施要向农民工开放,有条件的企业要设立农民工活动场所,开展多种形式的业余文化活动,丰富农民工的精神生活。
(三十)加强和改进农民工统计管理工作。充分利用和整合统计、公安、人口计生等部门的资源,推进农民工信息网络建设,实现信息共享,为加强农民工管理和服务提供准确、及时的信息。劳务输入地和输出地要搞好农民工统计信息交流和工作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