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严禁医院利用回扣、提成及其他不正当手段从其它医疗机构招揽患者。
40、严格执行《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严禁发布违法医疗广告误导招揽患者。
41、加强纠风工作,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强化医院院长管理责任。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和部署(2007年5-6月)
1、根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
继续深入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的通知》(卫医发〔2007〕84号)精神,结合我区各地、各医疗机构的具体情况,尤其结合第一、第二周期医院管理年活动的成功经验及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有效措施,制定实施工作方案。
2、根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07年医院管理年活动工作目标和重点要求,结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评价办法及评价标准》实施三年来的具体情况,修订《广西壮族自治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深入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第三周期)评价办法及评价标准》,各市卫生局修订一级医疗机构评价办法及评价标准。
3、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医院要召开医院管理年工作会议,总结2006年(第二周期)医院管理年活动,部署2007年(第三周期)工作目标和任务。
4、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发动工作,克服畏难和松懈情绪,尤其是解决“上热中温下冷”的问题,坚定工作信心,提高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7年7月-2008年3月)
1、落实职责,认真组织实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根据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下发的实施方案,评价办法及评价标准,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将指标分解细化,职责落实到科室和个人。
2、加强督促检查,强化整改责任。在实施过程中尤其要针对第一、第二周期管理年活动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注重工作实效,解决突出问题,加强督促检查,强化整改责任,实行跟踪问效、督促整改。做到“六个落实”,即落实整改事项、落实整改措施、落实整改时限、落实整改效果、落实承办部门、落实责任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