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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嘉北工业园区不锈钢产业园拆迁方案》的通知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嘉北工业园区不锈钢产业园拆迁方案》的通知
(嘉政办发[2006]150号)


各委、办、局,在嘉各单位:
  市工业园区办《嘉北工业园区不锈钢产业园拆迁方案》已经市政府讨论通知,现予批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00六年十月二十五日

嘉北工业园区不锈钢产业园拆迁方案

  为了进一步实施工业强市战略,加快工业经济快速发展,根据省政府批准的嘉峪关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国家发改委核准的嘉峪关市工业园区规划,市委、市政府和酒钢(集团)公司决定,对嘉北工业园区不锈钢产业园内现有房屋进行拆迁改造。为切实做好不锈钢产业园的拆迁工作,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就嘉北工业园区不锈钢产业园拆迁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拆迁原则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甘肃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被拆迁对象实行依法界定、依法评估、合理补偿、依法拆迁。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模式,采取统一组织,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原则进行。
  二、拆迁范围
  嘉北工业园区内东至酒钢厂区、南至酒钢北库、西至新华北路、北至北环1路范围内的房屋及附属物和构筑物、设施,均属拆迁对象。
  被拆迁单位共有22家,分别是:丰源冶炼厂、丰源选矿厂、汇丰冶炼、嘉昌金属加工厂、崔巍出租场地、嘉北加油站、龙泰矿建储运公司、嘉北岩棉厂、交通养护队、锶盐厂、张宝玉汽修厂、忠和建材厂、嘉北酒厂、京嘉金属冶炼厂、耀伟瓷器厂、霞光水泥制品厂、王军建材厂、马彦邦汽修厂、聚鑫达物流中心。
  三、组织领导
  为保证嘉北工业园不锈钢产业园区建设拆迁改造工程的顺利实施,切实协调解决拆迁中存在的问题,成立拆迁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和酒钢(集团)公司分管领导为组长,市属、酒钢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业园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建设、土地、房管等单位抽调组成,具体负责拆迁改造的前期调查摸底、委托评估、制定补偿方案、签订补偿协议、组织拆迁等协调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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