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加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完善廉租住房制度
根据《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市房管部门要进一步规范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与管理,完善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切实落实国家、省上关于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的各项政策。要根据市场和居民住房消费需求,适时、适度地组织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以满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市价格主管部门要严格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工作,认真执行《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合理确定经济适用住房价格。
要进一步加大对集资合作建房市场监管的力度,市房管部门要会同监察、土地部门严格执行建设部等三部委《关于制止违规集资合作建房的通知》,坚决制止和查处利用集资合作建房为名,变相进行住房实物福利分配或商品房开发对外销售的违规行为。
全面落实廉租住房制度,着力扩大廉租住房制度覆盖面,保障城镇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房管部门要进一步全面掌握廉租住房需求情况,健全完善保障对象档案,严格廉租住房申请审批制度,加强动态管理。要切实落实廉租住房资金来源,建立以财政预算安排为主、社会福利彩票收益、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等多渠道筹措廉租住房资金的制度。市财政每年在安排预算时,要安排一定数额的城镇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同时要将土地出让净收益的5%安排用于廉租住房方面的支出。市房管部门还要加强对酒钢等企业建立廉租住房制度的指导,落实和完善廉租住房保障制度。
要大力发展住房二级市场和房屋租赁市场。引导居民通过换购、租赁等方式,合理改善居住条件,多渠道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住房供应。
八、加快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信息发布制度和监测分析机制
认真贯彻落实《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工作的通知》和省建设厅关于转发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快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信息发布制度和监测分析机制。市房管部门要会同统计、发改委等部门,按照省建设厅、省统计局、省发改委《关于建立房地产信息发布会制度的通知》精神,尽快建立市场信息系统,全面、及时、准确地发布房地产市场供求、价格信息,方便群众查询,引导合理的住房建设和消费。各相关部门要统一数据采集标准,统一制发报表,加强房地产业统计工作。市财政部门要将房地产市场管理网络系统和房地产信息网的建设、维护资金列入年度预算统筹给予解决。
要加大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宣传的正确舆论引导,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作用客观、公正报道房地产市场情况,引导开发企业理性投资,消费者理性消费。对提供虚假信息、恶意炒作、误导消费预期的行为的,要坚决予以制止并严肃处理,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