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加强工业节能降耗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川府发[2007]31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级各部门:
《四川省加强工业节能降耗工作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六月十三日
四川省加强工业节能降耗工作实施意见
工业领域能源消耗占我省能源消耗总量的70%以上,是节能减排的主战场。加强工业节能降耗工作是从根本上缓解能源瓶颈制约、实现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有效途径,是推动工业经济结构调整、提高经济质量和效益的突破口和主要抓手,也是确保工业强省战略顺利实施、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保障。必须从“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四川”的高度充分认识工业节能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工业节能摆在当前经济发展和全社会节能工作的突出位置,按照“管住增量、调整存量、上大压小、扶优汰劣”的原则和思路抓紧抓好。
一、目标任务
到“十一五”末,全省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05年下降33%以上,列入“千家企业节能行动”的39户企业和省“百户企业节能行动”的200户企业分别实现节能287.5万吨标准煤和533.5万吨标准煤。基本建立工业节能标准体系、政策支持体系、技术创新体系、监督管理体系和评价考核体系;工业企业节能意识显著增强,能源利用效率明显提高;部分行业能源利用水平接近或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2007年全省规模以上企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06年下降6%。“千家企业节能行动”的39户企业实现节能62万吨标准煤以上,省“百户企业节能行动”的200户企业实现节能102万吨标准煤以上。
二、重点工作
(一)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1. 控制高耗能行业过快增长。通过管住增量、调整存量、上大压下、扶优汰劣加快构建节能型产业体系。按照“卡住一批”的要求严把土地、信贷两个闸门和节能市场准入标准,防止产能过剩的高耗能行业低水平重复建设;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和项目核准程序,建立相应的项目审批问责制,确保新建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能耗水平符合当期国家的产业政策和相关准入标准,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充分利用我省丰富的水电资源和比较优势,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前提下,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延长产业链,提升高载能产业层次和产品附加值,实现产业升级和产品高端化,促进更好更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