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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省政府办公厅皖政办[2006]27号文件精神的意见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省政府办公厅皖政办[2006]27号文件精神的意见
(黄政办〔2006〕2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口计生委等部门关于广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行动计划的通知》(皖政办〔2006〕27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贯彻《通知》精神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文件精神
  广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行动计划,是今后十年中我国为更有效地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保持合理的人口结构和人口分布,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口计生委等部门关于广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行动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国办《行动计划》”),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国办《行动计划》”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工作目标,切实按“国办《行动计划》”要求,采取积极措施,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我市出生人口性别比保持正常。
  二、落实部门职责,强化工作措施
  确保我市性别比正常,关键在于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国办《行动计划》”。首先,各有关部门要按国办和省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融入本部门工作,定期督促检查。其次,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市政府黄政〔2005〕21号和市人口计生委、市卫生局、市药监局黄人口〔2006〕24号文件精神。这两个文件是我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下发的,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三是进一步健全有效的长效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宣传教育,建立针对性强的宣传疏导机制。特别是各级党委宣传部门要督促各主要宣传媒体认真贯彻中央提出的“中央和地方主要媒体要定期刊发、播发有关文章和公益广告”等要求,各级计生部门要采取积极有力的宣传措施,采用积极的宣传形式,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生育观。认真落实法定奖励政策,积极构建有利于女孩成长的利益导向机制。进一步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建立协调有效的预防机制和严厉的打击机制。对政策内怀孕无出生和遗弃女婴的个案,各区县要督促有关部门逐例调查取证,对“两非”案件,根据掌握的线索,按有关程序立案,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当事人和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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