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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等六部门黄山市200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五)市卫生局
  责任地段:全市医院、乡镇卫生院
  重点监测灾害点:屯溪区医院
  防治措施:1.编制部门地质灾害防灾预案;2.重要灾害的组织专人监测,观测坡体形态及植被变化情况;3.遇紧急情况,按黄山市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规定处理。
  (六)市旅游局
  责任地段:全市风景名胜区、旅游区
  防治措施:1.编制部门地质灾害防灾预案;2.督促各风景名胜区和旅游点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3.遇紧急情况,按黄山市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规定处理。
  (七)屯溪区人民政府
  对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
  重点监测灾害点:花山谜窟洞顶掉块、西杨梅山滑坡、市电机厂宿舍滑坡、黄山建工集团宿舍后山滑坡
  防治措施:1.编制地质灾害防灾预案;2.加强监测,观测各隐患点的坡体形态及植被变化情况,发现异常及时避让、及时报告;3.落实省市重点地质灾害危险点治理方案,全力推进灾害治理工作,确保在治理期间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4.加强宣传工作,教育群众汛期尽量不在危险区内活动。
  (八)黄山区人民政府
  对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
  重点监测灾害点:省、市重点地质灾害危险点
  防治措施:1.编制地质灾害防灾预案;2.加强监测,观测各隐患点的坡体形态及植被变化情况,发现异常及时避让、及时报告;3.落实省市重点地质灾害危险点治理方案,全力推进灾害治理工作,确保在治理期间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4. 加强宣传工作,教育群众汛期尽量不在危险区内活动。
  (九)徽州区人民政府
  对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
  重点监测灾害点:省、市重点地质灾害危险点
  防治措施:1.编制地质灾害防灾预案;2.加强监测,观测各隐患点的坡体形态及植被变化情况,发现异常及时避让、及时报告;3.落实省市重点地质灾害危险点治理方案,全力推进灾害治理工作,确保在治理期间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4.加强宣传工作,教育群众汛期尽量不在危险区内活动。
  (十)歙县人民政府
  对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
  重点监测灾害点:省、市重点地质灾害危险点
  防治措施:1.编制地质灾害防灾预案;2.加强监测,观测各隐患点的坡体形态及植被变化情况,发现异常及时避让、及时报告;3.落实省市重点地质灾害危险点治理方案,全力推进灾害治理工作,确保在治理期间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4.加强宣传工作,教育群众汛期尽量不在危险区内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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