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完善帮扶机制,推进群体之间的教育均衡发展
1.积极实施农村中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程。各区县要切实落实国家资助贫困家庭学生的各项政策,认真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家庭和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贫困学生“两免一补”工作;要将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作为新时期“两基”巩固提高工作的重要内容,优先保证农村残疾儿童少年享受“两免一补”政策,努力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不断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程度。
2.加强对进城务工农民子女义务教育的管理。各区县政府及其教育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就学工作,切实承担进城务工农民子女义务教育的责任,进城的农民工子女,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接收为主,并按照实际在校人数拨付学校公用经费。要积极创造条件,落实进城务工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就读学校,清理取消城市公办学校对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各项不合理收费,切实解决进城务工农民子女义务教育的同等待遇问题。进一步加强对农村留守子女的关爱和教育,努力解决农村留守儿童思想、生活和学习上的困难。
3.关爱心理、行为有偏差,学业有困难的儿童少年。要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承认人的个体差异,给予心理、行为有偏差,学业有困难的儿童少年更多的关心和帮助,努力为学生提供多种选择的学习,尊重学生有适合自身成长的个性发展。学校要面向全体学生,转变教育教学方式和学校管理模式,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四、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推进学校之间的教育均衡发展
1.加大对薄弱学校的帮扶力度。全面加强薄弱学校尤其是边远山区学校的建设和改造,努力在经费、设备、师资等方面给予力所能及的支持,改变部分农村学校规模小、条件差、质量低的薄弱面貌,逐步统一城乡学校办学条件。到2010年,力争全市所有学校均成为合格学校。
2.加快中小学校布局调整。各区县政府要根据城乡建设发展规划和城镇人口的增长趋势,科学、合理布局中小学学校,满足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就近入学的需要。争取到2010年,全市完成新一轮中小学布局调整,做到校园布局合理,设施完善,班额合适,并达到安全、卫生及绿化美化标准,使全市每一所学校的办学条件都达到较高水平。义务教育阶段不得举办或变相举办重点学校和重点班,不得将公办学校改为民办或以改制为名实行高收费,已经改制的公办学校,由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自行清理。
3.大力实施农村中小学食宿改造工程。在全面完成农村学校改水改厕任务的基础上,努力改善我市中小学寄宿学生的食宿条件,到2010年,使生均宿舍建筑面积、食堂建筑面积不低于省定标准,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食宿改造工程建设经费主要由地方财政安排,辅之以引进社会力量参与投资等办法,多渠道进行筹措,建设资金按财政有关规定实行项目管理。要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大力推广食堂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合理配置校医,加强校医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