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2005年度市政府目标管理单位考核结果的通报
(黄政[2006]1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黄山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5年是我市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现“十五”计划目标、各项工作全面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关键一年。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全年目标任务,市政府先后下发了《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5年工作安排的通知》(黄政〔2005〕3号)和《关于印发各区县政府和市直目标管理单位2005年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黄政秘〔2005〕80号),对《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主要目标任务进行了分解。一年来,全市各目标管理单位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央宏观调控政策,按照“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奋力崛起”的要求,大力实施省“861”、市“443”行动计划,扎实推进东向发展战略,广泛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和“‘443’行动计划推进年”活动,实现了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圆满完成了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根据《黄山市人民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工作试行办法》(黄政〔2004〕34号)规定,市政府对全市49个目标管理单位进行了全面考核,2005年目标管理考核结果业经市政府第四十八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通报如下:
一、区县政府考核结果
优秀等次:第一名屯溪区人民政府,第二名徽州区人民政府,休宁县和黄山区人民政府并列第三名。
良好等次:祁门县和歙县人民政府。
一般等次:黟县人民政府。
二、市直单位考核结果
优秀等次:第一名市地税局,第二至第五名依次是市财政局、环保局、监察局、黄山管委会,第六至第八名依次是市物价局、劳动保障局、审计局。
良好等次:市食品药品监督局、黄山供电公司、外事办、公安局、人事局、城管执法局、林业局、统计局、广电局、工商局、接待办、计生委、粮食局、交通局、民政局、水利局、卫生局、规划局、安监局、教育局、招商局、国土局、科技局、发改委、农委、体育局、司法局、旅游局、商务局、质量监督局、中小企业局。
一般等次:市供销社、建委、市文化局。
2005年,市政府年度目标考核结果的总体情况是好的,但少数区县和市直目标管理单位未能全面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有的区县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保护、招商引资等未能达到目标要求。少数市直目标管理单位没有全面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有的目标管理单位对目标考核自查工作不认真,未按考核目标内容上报,漏项较多,导致审核中找不到依据;有的对共性任务重视不够,尤其是工作落实中的政务督查和市民连线办理未能引起高度重视;有的依法行政和政风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希望各目标管理单位针对存在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切实采取措施予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