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切实加强饮用水源环境保护
我市城镇集中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现状总体良好,但部分水源地水质存在安全隐患。要切实加强水源地上游及源头地区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科学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依法取缔一级保护区内的所有排污口,对二级保护区内的超标排污的企业,一律限期治理。加强水源地水质监测,严禁有毒、有害物质进入饮用水源保护区,保障水源地水质安全。各地要结合实际,规划建设好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塘、库、坝等农村水利工程。加快集镇及乡村小型饮水工程建设,确保农村饮水安全。
六、大力实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
以争创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为载体,大力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强化城市环境保护。重点解决烟尘油烟污染、建筑交通及社会噪声污染、城镇生活污水及垃圾污染等突出的环境问题。新建商住楼要同步建设油烟排放专用烟道,规范油烟排放。加强机动车污染物排放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强化噪声监管,在市区的主要交通干道实施机动车禁鸣和限行,限期淘汰机动三轮车。加强城镇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理,加快建设区县及重点城镇的生活垃圾处理厂及配套的收集、清运系统,提高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尽快建成市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中心。努力把我市建成最佳人居环境城市之一。
七、积极开展农村环境保护
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力开展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文明村创建,建设一批国家、省、市级的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文明村。积极发展养殖小区建设,集中治理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加大改水、改厕、改圈力度,加快农村沼气工程建设,建设乡镇小型垃圾处理场。着力推进生态农业示范基地建设,推行农产品及基地的有机、绿色认证,培育和扶持一批有机、绿色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提高农产品品质,增加农业效益和农民收入。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及病虫害生物防治技术,提高有机肥使用比例,减少化肥、农药及农膜的使用量,降低农业面源污染。大力改善农村环境和村容村貌。
八、依法强化环境监督管理
要按照“三个围绕,一个不上”的要求依法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在招商引资及项目建设中不得降低环境保护条件和要求,严格控制发达地区的污染产业转移,不上一个污染严重的项目。落实各类园区建设的环评,通过园区环评促进工业园区合理布局、优化结构,引导工业企业向园区集聚,促进工业污染集中治理,推进清洁生产。进一步加大项目环境监管力度,对未经“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未落实的建设项目依法查处。对超过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生态破坏严重的地区,暂停审批新增污染排放总量和对生态有较大影响的建设项目;新、扩、改建项目必须确保“三同时”环保资金的到位和落实。实行环境质量公布和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公布各地能源消耗、污染物排放情况,公布主要城区及重点景区空气质量、城镇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现状,公布重点企业环境信息和违法排污企业名单,对重大违法排污和生态破坏案件进行挂牌督办,并向社会公布查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