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负责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黄政〔2006〕3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黄山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
宪法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市政府实行市长负责制,副市长协助市长工作。市长、副市长分工如下:
李宏鸣同志 领导市政府全面工作。
倪玉平同志 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人事、监察、审计、统计、物价、信访、财政、税务、建设、规划、房管房改、国土资源、城建投资、接待、城市文明创建、应急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发改委、人事局、监察局、审计局、统计局、物价局、信访局、财政局、建委、国土资源局、城市规划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容局)、城建投资公司、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接待办、爱委办、咨询委。
联系国税局、地税局、人行黄山市中心支行、中国银监会黄山监管分局、建行股份公司黄山市分行。
汪秀娟同志 负责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族、宗教、妇女儿童、残疾人、老龄等方面工作。
分管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委(宗教局)、妇儿工委、残联、老龄委。
联系军队、妇联、团市委、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黄山市分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黄山分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黄山中心支公司、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黄山中心支公司。
程永宁同志 负责教育、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广播电视、体育、新闻出版、地方志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教育局、文化局、卫生局、计生委、广播电视局、体育局、新闻办、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地方志办公室、电大黄山市分校。
联系黄山学院、文联、社联、红十字会。
范典明同志 负责黄山旅游度假区、公安、司法、交通、人防、政府法制、经济研究、口岸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黄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公安局、司法局、交通局、公路局、人防办、法制办、经研室、口岸办。
联系武警、法院、检察院、国家安全局、民航黄山机场分公司、芜湖车务段黄山地区综合办公室、黄山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边检站。
何 军同志 负责工业、中小企业(民营经济)、招商、外贸外经、商贸、环保、地震、信息产业、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安全生产、政务中心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中小企业发展局(工业发展局)、招商局、商务局、环保局、地震局、贸促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务中心、担保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