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黄山市委、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卫生事业发展的意见

  16、加强乡镇卫生院建设。改善就医环境,改造卫生院危旧房,医疗卫生用房面积防保型卫生院不低于300平方米,防治结合型卫生院不低于500平方米且分区合理;配齐基本医用设备,满足开展基本检查、基本治疗需要;提高人员素质,优化人员结构,使其能够诊疗农村常见病、多发病,能够承担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到2008年全市乡镇卫生院要实现房屋、设备、人员达到合格卫生院标准。
  17、加强村卫生室建设。村卫生室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做到诊室、治疗室、药房三室分设,有能够开展简单查病治病的设备,村医要达到中专以上水平。村卫生室可以采取乡镇卫生院延伸办、村集体办、集体和个人联办及个人办等多种举办形式。市、区县行政、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要一对一扶持建设一所村卫生室。力争到2008年100个村卫生室实现医疗用房面积、设备、人员达到合格村卫生室标准,2010年所有的村卫生室达到合格村卫生室的标准。实行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提高农村卫生整体合力。
  18、大力开展卫生支农活动。区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每年要扶持2个以上卫生院达到合格卫生院标准,定期开展巡回带教医疗,免费接纳乡、村医生进修学习,组织专家为农民看病。城市卫生技术人员在一个聘任周期内到农村卫生机构不得少于3个月,在晋升副主任医师之前累计不少于1年。区县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管理和技术人员经组织批准可以领办乡镇卫生院,其基本工资由原单位发放。
  19、加大对农村卫生投入。乡镇卫生院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和在职人员的基本工资,卫生院基本建设项目的配套经费,村卫生室建设的以奖代补资金,承担公共卫生的乡村医生每人每年不低于300元的补助以及参加养老保险的一次性补助,由区县财政予以承担。
  20、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各级政府要积极组织引导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到2008年新型合作医疗以区县为单位覆盖率达到100%。市、区县要成立合作医疗管理机构,配备相应人员专门从事合作医疗管理工作,提供工作经费,确保正常运转。乡镇政府要做好新型合作医疗工作的宣传、组织、发动和资金筹集工作。区县要设立医疗救助制度,对农村困难群众实行医疗救助。困难户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个人缴费部分从救助资金中列支,医疗费报销时五保户实行零门坎,特困户减免门坎费。在合作医疗报销后仍有困难的农民,按各地医疗救助政策继续给予医疗救助。
  21、积极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构建公益性质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到2008年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覆盖率达80%;到2010年,社区卫生服务覆盖全市城市社区,基本形成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框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社区卫生服务站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主要通过现有卫生资源调整,也可以通过其他形式兴办。区县政府要按每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给予必要的经费作为建设工作用房补助,每年按社区人口人均10元的标准作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的补偿。市财政对中心城区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给予适当补助。民政部门和街道办事处要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设立和建设纳入社区建设规划,积极帮助解决社区卫生服务业务用房等问题。卫生部门要做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和城市卫生资源整合。规划、城建和房管部门要按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设置规划在公共服务设施中预留社区卫生服务业务用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扶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疗保险业务要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延伸。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