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黄山市委、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卫生事业发展的意见
(黄字[2006]13号)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推进我市卫生事业全面发展,建设和谐新黄山,根据中央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1、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深化卫生事业改革,提高卫生技术水平,提高卫生服务水平。发挥政府主导作用,调动社会力量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坚持预防为主,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需求。
2、工作目标:到2010年建立与黄山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医疗救治体系、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卫生监督体系,构筑人民满意的医疗卫生服务网络。
--提高农村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到2008年基本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构建完善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为居民提供价廉、便捷的医疗、预防、保健等服务,基本实现居民15分钟服务圈;
--鼓励多种经济成分兴办卫生事业,为城乡居民提供多层次的医疗卫生服务;
--建立健全市、县(区)、乡(镇)、村四级疾病预防控制网络,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的监测、预警及处置能力;
--健全卫生执法监督体系,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管,提高卫生监督的覆盖面;
--办好特色专科,弘扬新安医学;
--强化卫生队伍建设,培养德才兼备的卫生管理和技术人才,打造3-5个在省内有一定影响的重点学科。
二、深化改革,构建充满活力的卫生工作新机制
3、积极开展医疗管理制度改革。推行公立医疗机构管办分离的管理模式,规范医院管理制度。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绩效评估考核体系,依法实行执业行为、预算和审计监督,提高医院运行质量和效率。完善院长选拔任用制度,实行院长委任制或聘任制,强化院长责任,实行任期目标管理责任制,根据业绩确定院长奖励报酬。扩大院长的人事权和分配权,按干部管理权限,赋予对副职提名权、中层干部直接聘任权、员工绩效奖惩权。健全医院管理的民主监督,完善职代会制度,强化职工主人翁意识,广泛听取患者和群众意见,突出社会效益考核。
4、完善公共卫生运行机制。加强公共卫生机构内涵建设,提高公共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采取政府举办公共卫生或购买公共卫生服务的方式满足不同层次的需求,提高政府投入公共卫生事业的效益。卫生行政部门要实行公共卫生项目效益评估,建立公共卫生机构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督促公共卫生机构切实履行好职责。
5、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医疗卫生机构采用编内聘用、人事代理和合同用工等多种用工形式,实行全员聘用、竞争上岗、末位待岗制度。对经批准引进的急需高层次技术人才和学科带头人,在专业技术职务聘用时可以不受单位高级岗位数量的限制;对年龄达到50岁以上不能从事一线工作的护士,在转岗时可以腾出职称岗位,保留职称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