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强化窗口管理。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要强化自身建设,切实担负起对中心的领导和管理责任,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中心建设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近年来强力推进的效能建设“六项”制度,即办事公开制度、窗口集中办理制度、首问负责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度、AB岗工作制度,必须在各窗口落到实处;所有进中心的窗口工作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在编人员和业务骨干;各单位对窗口工作人员要充分授权,即办件要授予即办权,承诺件要授予督办权,联办件要授予协调权,确保窗口工作人员真办事、能办事、办成事;要加强对窗口单位及工作人员严格管理和严格考核奖惩,进一步塑造窗口良好形象。此项工作由市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各职能部门各负其责。
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纠正乱收费、乱办班、乱检查
1、清理收费项目,规范收费行为。重点是切实抓好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清理和各种乱收费的整治,让群众和企业看见实实在在的成果。凡是具有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与行政审批有关的经营性收费项目的单位,4月底前要对本单位现有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全面排查,坚决取消没有法定依据的不合理收费项目;合理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一律就低不就高;经审定保留的收费项目一律实行公示制度,明确告知收费依据、标准和期限,扩大群众知情权;要采取得力措施,坚决克服行政处罚过程中随意性较大、自由裁量权过大的弊端,有效整治乱罚款;各职能部门要对其主管范围内的行业协会、中介机构,加大监管力度,加快脱钩步伐,指导、督促其强化自律、规范行为,严禁把部门的审批权演变为小团体的收费权,严禁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依附行政权力乱收费,严禁各种名目的连带收费、搭车收费。此项工作由市财政局、物价局牵头,各职能部门各负其责。
2、从严控制各类办班、检查,切实减轻企业和基层负担。要通过建立和完善党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办班培训、检查评比申报制度,大力精减、从严管理和规范各类办班培训、检查评比行为。从今年起,除市委、市政府研定的培训计划和全市综合性考核评比工作外,各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举办各类培训班或开展检查评比,要分别按管辖权属报请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批准同意;经批准同意的各种培训班,一律按照“谁办班、谁出钱”的原则,不得向培训对象收取任何费用;市直各主管部门对基层、企业实施的各类检查评比活动要实行审批制,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同一主管部门的各类检查必须统一组织、统一安排、统一实施,不得各自为政、多头组织、重复检查,切实提高效率,减轻企业和基层负担。此项工作分别由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牵头,各职能部门各负其责。
3、认真开展行政监察,坚决纠正“三乱”行为。要充分发挥行政监察和各类投诉中心、举报电话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按照各自职能认真受理并查处基层群众和企业反映的“三乱”问题;要认真执行并严格按照《黄山市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公共服务行为规范暂行规定》(黄〔2005〕25号)和《黄山市行政审批监督管理办法》(黄政〔2004〕43号)的要求,凡受到有效投诉或者被检查发现的各类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要坚决对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决不姑息。此项工作由市监察局牵头,各职能部门各负其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