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黄山市委、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全民创业行动的决定
(黄字〔2006〕15号)
为了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全民创业”的号召,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三届九次全会和市“两会”精神,市委、政府决定,在全市组织实施全民创业行动,推动黄山经济社会大跨越发展。
一、总体要求与发展目标
1、总体要求:积极营造尊重创业、理解创业、支持创业的社会环境,充分挖掘创业潜能,推进双向创业,努力形成“百姓创家业、能人创企业、干部创事业”的生动局面。
--全力鼓励、引导和支持百姓创家业。坚持政策引导与鼓励、支持并举,广泛动员城乡居民不拘形式、不拘类型,各显神通,开展自主创业、艰苦创业,不断挖掘创业资源,探索创业新路,加快致富进程。
--全力鼓励、引导和支持能人创企业。坚持以开放的视野、开明的政策和优良的环境面向社会、面向各类人才,鼓励、引导和支持能人创办、领办各类企业,使各类能人尽快成为市场经济的“弄潮儿”,勤奋创业的实践者,带领群众致富的“领头羊”。
--全力鼓励、引导和支持干部创事业。坚持在广大干部中大力弘扬黄山松精神,通过“树立科学发展观、建设美好新黄山”主题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全市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明确自己在推动全民创业中的使命和责任,围绕市委提出的“落实、聚焦、突破”六字要求,进一步增强进取意识、责任意识、创新意识,敢想敢干、敢闯敢试,真正把心思用在谋发展上,把精力花在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上。
2、具体目标:通过开展全民创业行动,努力激活各类资本,使全市经济总量快速增长、产业结构更加合理、全社会劳动者充分就业、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为推进黄山经济社会大跨越发展,加快实现“两个最强”和“两个率先”目标打下坚实基础。力争到2010年,全市民营经济平均增速在18%以上,增加值占全市GDP比重由2005年的48.6%提高到70%以上;对财政的贡献率由2005年的65%提高到75%以上;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达到1.5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突破5000元,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
二、积极拓宽创业形式和领域
3、积极壮大本地创业主体。鼓励支持科技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兼职从事研究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担任技术顾问、技术指导,或参与企业技术攻关、新产品开发;以实施“抓百村、促千村”工程为抓手,鼓励支持广大农民通过大力发展特色农业、农产品加工业和各种非农产业创业致富;鼓励支持城镇居民充分挖掘巨大创业潜能,使更多的劳动者发展成为创业者;积极鼓励引导各类经济实体围绕我市支柱产业和资源优势进行二次创业,尽快做大做强;鼓励支持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依照有关法规政策带头创业,积极参与招商引资,辞职经商办企业或到民营企业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