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黄山市委办公厅、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黄山市2006年机关效能评议、政风评议和部分行业行风评议实施意见》的通知

  整个问卷测评工作由市统计局城调队组织实施。发放问卷测评表4000份。
  四、结果运用
  效能、政风评议和行风评议的结果,经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审议后按得分高低排出顺序,报市委、市政府审定并向组织部门通报和向社会公布。
  (一)效能、政风评议单位
  对被评议为满意等次的单位,由市委、市政府给予通报表彰并一次性奖励。
  对被评议为基本满意等次、评议分值在80分以下(含80分)、且被评为所在类别最后一名的单位,第一年对该单位领导班子通报批评,单位领导班子要向市委、市政府书面说明情况,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连续两年的,除上述处理外,并扣发该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奖,市委将组织对该班子成员诫勉谈话或进行组织调整;连续三年的,除上述处理外,市委将组织对该单位领导班子进行重点考核,并对该单位主要领导作免职处理。
  对评议为不满意等次的单位,市委将组织调查组,查清问题后,视情对该单位领导班子进行批评教育、组织调整或对单位主要领导予以免职。
  (二)行风评议单位
  对评议为满意等次的单位,由市委、市政府给予通报表彰。对评议为末位的单位,要分析查找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报市委、市政府。对评议为不满意等次的单位,市委将组织调查组,查清问题后,对单位领导班子进行组织调整或对单位主要领导作免职处理。
  对中央和省垂直管理的部门及行业,要将评议结果向其上级主管部门通报;被评为不满意等次的,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对该单位领导班子进行诫勉或调整的建议。
  五、其他事项
  (一)评议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日常工作由市评议办公室负责。办公室设在市政府纠风办,根据工作需要,从市不参与测评的部门和省、市政风监测员中抽调人员组成测评组进行测评。
  (二)集中评议工作从10月份开始到12月份结束。各区县、各被评单位要按照工作要求,及时部署,精心组织,上下联动,整体推进,力求实效。
  (三)集中评议期间,各单位要集中精力抓好正常工作,不得成立专门迎评机构、编印迎评简报。除市评议办外,各被评单位不得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放征求意见函件,单位之间也不得相互发放征求意见函件。

  附件:
参评单位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