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加入WTO和政府职能转变的需要,创新机制体制,优化发展环境,加快中介服务业发展。到2010年,初步形成种类齐全、分布广泛、运作规范、与先进城市接轨的中介服务体系,努力形成一批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中介服务品牌。
发展多层次中介服务业。充分发挥中介服务机构在市场运行中的服务、公证、监督、咨询等功能,大力发展工程咨询、高新科技、房产中介等行业准入要求高、专业技术要求强的知识密集型中介机构,为政府、企业和家庭提供全方位、多层次、高质量的服务。适应政府职能转变和企业经营机制转换的需要,积极培育企业化经营、规范化管理、社会化服务的中介服务机构,为社会提供决策咨询、投资论证、资产评估、会计审计、经纪代理、企业诊断、市场调查、公证鉴证、法律服务等各类中介服务。积极引进著名的会计、律师、咨询、策划、评估等市场中介组织,引进和培育各类研发、设计中心,提升全市中介机构的业务素质。鼓励和支持现有中介机构通过自身拓展、购并重组、联合经营等方式,向规模化、综合化方向发展。
规范中介服务业发展。鼓励科研机构和部分企业改制成相应的市场中介组织,形成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化运作机制。逐步推进政府部门与非签证类市场中介服务机构脱钩,加快咨询机构合伙人制等规范化改造,规范资质准入。建立健全行业自律管理制度,完善职业技术行为标准、职业准则。健全从业人员和机构准入制度,提高行业服务水平。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社团等自律性组织,引导中介组织加快建立网络平台,不断拓展自己的业务范围。
(四)培育发展金融服务业
加快推进金融体制改革,整合集聚金融资源,规范壮大金融服务业,提高金融服务品质。2010年金融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的比重在13%左右,全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贷款余额争取达到3750亿元、3000亿元,年均增长15%以上,实现金融产权制度全面突破、金融机构类型全面发展、金融服务网络全面覆盖、金融人员素质全面提高、金融竞争能力全面提升。
健全金融组织体系。按照集约经营和扁平化管理的方向,合理调整和完善现有金融机构网点布局。做强做大地方性金融机构,积极引进国内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保险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形成不同类型、不同规模、互补性较强的金融组织体系和多层次、差异化的金融服务体系。积极支持股份制商业银行、保险机构、证券机构来绍兴设立分支机构,鼓励外资金融机构按照我国法律法规及国际惯例,来绍兴发展业务。扎实开展统筹城乡“金融网”建设,尽力缓解农民贷款难问题。大力发展无人自助营业网点,减少管理层次,提高服务效率。
完善金融市场体系。积极拓展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和保险市场,充分发挥金融业的整体功能,提升金融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力。扩大直接融资的渠道和比重,多渠道推进企业上市融资,支持业绩优良的上市公司增发股票,推动企业短期融资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争取公司债券在银行间市场直接发行。充分发挥保险的经济补偿功能,大力发展保障型保险产品,扩大商业养老和健康保险的覆盖面,提高保险服务的深度和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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