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提升产业化水平。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着力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一要充分运用市场经济运作规律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和核心竞争力的培育,引导其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集约发展新路子,积极引导增加技改投入,增强发展的后劲,促进农业龙头企业向大、高、外、新、强、优方向发展。全市新增年销售5000万元以上龙头企业15家,其中亿元以上的新增5家。二要继续完善专业市场建设。按照集、批、配、建的思路,进一步完善专业市场建设,促进货畅其流。通过调整、完善现有农产品集贸市场和产地批发市场,进一步提升批发市场的辐射功能。积极引导大中型专业市场“走出去”,在农产品集中区、规模产区建设销地批发市场。重视农村经纪人和农产品贩销大户队伍建设,积极鼓励经纪人、贩销大户采取多种形式推销当地农产品。三要坚持质量并重,深化农业“走出去”战略的实施。农业外拓要稳定面积、讲究质量、规范运作、提升效率。各级政府和涉农部门要继续在技术、信息、财政、税收、信贷、用地及协调沟通等方面给予支持和帮助,提高外拓经营水平和对绍兴经济发展的贡献率,实现农业外拓质量双赢。全市外建基地新增30万亩,达到680万亩左右。四要大力培育农业品牌。培育和打响一批具有传统文化内涵和地方经济特色的农业品牌。围绕区域优势农产品,进一步加强引导,整合资源,注重营销,打响品牌,通过几年的努力,基本形成结构合理、特色鲜明、规模初具的品牌农业发展格局。五要大力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围绕绿色、生态、高效的主题,着眼于生产与生态的和谐,人文与环境的和谐,资源的长效和循环利用,统筹规划,合理定点,提升品位,打响品牌,做响做优休闲观光农业。要主动与绍兴旅游资源的分布相衔接,集中力量,捧出一轮“明月”,串起一串“珍珠”,深度开发各类农业资源,多方增加农民收入。
(四)提升组织化水平。要着力培育农业的市场主体,集聚农业生产要素,推进农业的产业化经营。一要坚持以优势产业和特色产品为依托,多元化参与、多渠道发展,鼓励农村专业大户、经营能人利用生产、经营、购销等优势,组建合作社,鼓励基层农技组织利用技术、服务领办合作社,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利用加工、品牌、营销等优势,创办合作社,充分发挥合作社的带动、拉动、推动作用。二要以贯彻《
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为契机,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着力解决合作社性质不明、地位不明、登记无序等问题,加紧制订农民专业合作社“十一五”发展规划,积极筹建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协会,适时组织开展农民经济人培训,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发展。三要利用现有农业专业(科技)协会的技术、信息、网络的优势,加快改造,注入活力,拓展服务范围,使其尽快改造成为组织严密、利益联结的专业合作社。新发展专业合作社30家,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程度得到较大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