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大农村放心店扶持力度和完善长效管理措施的意见
(绍政办发〔2006〕5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消费安全建设的若干意见》(绍政发〔2005〕19号)下发以来,全市各地以“三网一制度”为核心的农村消费安全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乡镇实现了超市全覆盖,绝大部分符合条件的行政村建立了放心店,监管责任网、群众监督网同步推进,一个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骨干、行政村为基础的农村消费安全网逐步形成。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央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围绕推进率先发展、实现富民强市目标,结合全市农村消费安全建设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大农村放心店扶持力度和完善长效管理措施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财税部门落实相应的税收减免政策,对经考核挂牌的加盟连锁或商品准入的放心店,除国家有关税收政策变动外,三年内有关税费标准不变;三年后在税收征收方式上可实行查证征收或定期定额征收,对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农村放心店,可参照同行业、同规模、同地域业主的经营情况,核定应纳税额。烟草专卖部门提前参与,适当放宽放心店烟草许可证审批程序和条件,加大配送企业的卷烟供应量,直接由烟草物流中心配送到各门店。药监部门对放心店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经核定由规范化的药品连锁企业进行配送,定点零售。文广新闻出版部门对放心店经营音像制品、报刊书籍办理许可证的,可免予提交相关资料,经核定由新华书店或具有出版物经营资质的、规范的连锁经营企业配送,定点零售。符合条件的放心店,经批准可经营烟花爆竹产品,允许代理经营相关通信产品。学校内设的商店逐步纳入放心店网络,到2006年底全部完成,由所在地教育部门做好指导和协调工作,处理好相关经济政策。
二、进一步提高商品统一配送率
(一)积极扶植发展本地龙头配送企业。鼓励龙头配送企业强强联合,组建专门的配送中心,增强配送企业实力。同时,切实加强配送企业制度建设,规范操作程序,严格配送合同,不断提高放心店和连锁超市商品的统一配送率。
(二)加快推进配送制模式放心店建设。有条件的区域积极推行配送制模式,逐步实现超市和放心店商品的全配送。暂时没有条件实行配送制的地区,实行批发企业一户一证管理模式,通过合同管理、网内运行等方法定点进货,并在配送单或商品标签上反映供货主体。没有小商店的行政村,要因地制宜,运用各种手段创造条件建设农村放心店,最终实现农村放心店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