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和任务:
(一)深入宣传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浙江省渡口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进一步明确渡口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安全管理人员,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
(二)严格开展现场检查,消除渡口、渡船安全隐患;
(三)推进渡口和渡船改造,改善渡口设施,确保渡船技术状况良好;
(四)推进撤渡和撤渡建桥,在确保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方便的前提下,渡口数量有明显减少,特别是那些管理不规范,责任不落实,甚至名存实亡的渡口,要坚决予以撤销,以杜绝私自渡运现象发生,确保渡口安全;
(五)严厉打击非法载客行为;
(六)加强船员适任培训和水上交通安全管理人员业务培训;
(七)开展渡工考核;
(八)开展渡口安全状况评估。
第四阶段:验收整改阶段(2007年1月1日至4月30日)
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按照上级统一安排,开展验收工作,对不合格渡口督促限期整改。
第五阶段:总结提高阶段(2007年5月1日至9月30日)
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对限期整改的渡口进行集中整治和再验收;交流经验,探索建立渡口、渡船安全管理的新模式、新路子。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从解决“三农”问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平安绍兴”,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本次整治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把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要明确分工,分解任务,密切配合,加强协作,确保整治方案、措施、机构、人员、经费的落实。
(二)明确组织领导。成立由市交通局、安监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长:谢炳荣(绍兴市交通局副局长),成员:刘丽华(绍兴市地方海事局党委书记)、陈如春(绍兴市交通局运安处处长)、叶仁海(绍兴市安监局综合处处长)。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绍兴市地方海事局,办公室主任:万建祥,副主任:斯剑波,联系人:徐斌,联系电话:0575-5132222,13957539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