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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交通局等部门绍兴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和任务:

  (一)深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渡口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进一步明确渡口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安全管理人员,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

  (二)严格开展现场检查,消除渡口、渡船安全隐患;

  (三)推进渡口和渡船改造,改善渡口设施,确保渡船技术状况良好;

  (四)推进撤渡和撤渡建桥,在确保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方便的前提下,渡口数量有明显减少,特别是那些管理不规范,责任不落实,甚至名存实亡的渡口,要坚决予以撤销,以杜绝私自渡运现象发生,确保渡口安全;

  (五)严厉打击非法载客行为;

  (六)加强船员适任培训和水上交通安全管理人员业务培训;

  (七)开展渡工考核;

  (八)开展渡口安全状况评估。

  第四阶段:验收整改阶段(2007年1月1日至4月30日)

  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按照上级统一安排,开展验收工作,对不合格渡口督促限期整改。

  第五阶段:总结提高阶段(2007年5月1日至9月30日)

  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对限期整改的渡口进行集中整治和再验收;交流经验,探索建立渡口、渡船安全管理的新模式、新路子。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从解决“三农”问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平安绍兴”,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本次整治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把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要明确分工,分解任务,密切配合,加强协作,确保整治方案、措施、机构、人员、经费的落实。

  (二)明确组织领导。成立由市交通局、安监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长:谢炳荣(绍兴市交通局副局长),成员:刘丽华(绍兴市地方海事局党委书记)、陈如春(绍兴市交通局运安处处长)、叶仁海(绍兴市安监局综合处处长)。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绍兴市地方海事局,办公室主任:万建祥,副主任:斯剑波,联系人:徐斌,联系电话:0575-5132222,13957539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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