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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和绍兴县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革的意见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和绍兴县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革的意见
(绍政发〔2006〕52号)


绍兴县、越城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理顺市县城乡公交管理体制与运营机制,优化市县城乡公交资源配置,推进中心城市率先实现城乡公交一体化,根据中央、省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推进市区和绍兴县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城乡公交既是产业,又是一项重要的公共事业,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对于促进各种要素向中心城市集聚,提升中心城市辐射功能,改善农村交通条件,满足城乡人民群众出行需要,真正实现城乡统筹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深化市本级、绍兴县城乡公交体制改革,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根据“统一规划、分步实施;面向群众、改善服务;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归口管理、规范经营;国有为主、民营参与;规模经营、适度竞争;市县一体、城乡统筹;政策扶持、优先发展”的基本思路和原则,坚持以公交线路资源共享为前提,改革市县公交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打破市与县地域限制,解决城市公交与农村客运矛盾,整合公交资源,提升公交品位,加快构建一体、便捷、快速的城乡公交网络,逐步建立起布局合理、功能齐备、管理高效、规范有序、富有活力的城乡公交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实现市县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

  二、改革措施

  (一)理顺城乡公交管理体制。市交通局为全市城乡公交行业主管部门,统一履行全市城乡公交发展规划制定、城乡公交市场监管、城乡公交企业管理等行业管理职能,市建设局的城市公交管理职能划转市交通局,绍兴市公交总公司成建制划转市交通局管理。绍兴市区规划范围内,绍兴市和绍兴县(以下简称市、县)两级交通部门,按照“市县联合、以市为主、分工合作”的原则,共同做好城乡公交一体化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编制城乡公交发展规划。立足中心城市,打破市县地域限制,按照“市县一体、城乡一体”的要求,由市交通局牵头,统一编制《绍兴市城乡公交发展规划》、《绍兴市城乡公交线网专项规划》,明确城乡公交发展战略和目标,科学设置城乡公交线网和站场设施,逐步形成资源共享、相互衔接、布局合理、方便快捷、畅通有序的城乡公交网络运行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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