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快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加快黄酒等13类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进度,大力加强后续监管,力争使产品在目录范围内的A类企业全部取证,B类企业有50%以上的取证或转化为A类,有2-3个小作坊生产加工合作社或联合体取得QS证。加强已获证企业的监管,对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按照风险程度实行分类管理,特别要强化对高风险食品企业的监管。
4、加大对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食品原料行为的监控力度。严格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不得在产品中添加非食品原料。要以乳制品、肉制品、黄酒、酱腌菜、食醋、饮料等产品为重点,严格规范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添加剂使用,建立购买和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加工助剂情况的台帐,加大对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四)整治食品流通环节
1、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围绕粮、肉、蔬菜、水产品、奶制品、豆制品、酒、饮料、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等与广大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消费者投诉多的食品开展重点品种专项执法检查;开展以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批发市场为重点的专项检查;开展节日食品和季节性食品专项执法检查,以解决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和销售假冒伪劣食品问题。
2、严把食品经营主体准入关。加强食品经营主体经济户口管理,依法清理和规范经营主体资格,确保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继续推进商品准入工程,要重点确保市蔬菜批发市场、市粮油批发市场以及肖山街、东街、小江桥河沿的食品批发区域的食品安全,要对有可能用于违法加工食品危及人身健康安全和影响食品内在质量的特殊商品,督促经营单位建立进销台帐,进行重点监管。切实加强对进口食品质量的监督检查。
3、加强市场食品质量监管。进一步完善“四位一体”食品质量监测体系,扩大对食品的日常监测和快速检测覆盖面,加大对食品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经销不合格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食品中使用非食品添加剂、虚假食品广告、商标侵权、食品的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印制品等违法案件。积极推行食品分类监管和按风险度监管。进一步推行片区责任制,强化责任意识,落实责任追究。
(五)整治食品消费环节
1、严把卫生许可准入关。落实许可责任,认真贯彻
卫生部《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浙江省食品卫生许可条件》,建立完善卫生许可运行程序和制度。加强许可整治,坚持打击、教育、示范并重,采取阶段整治和长效管理相结合的措施,以卫生条件、卫生设施和从业人员管理为重点,加强对小企业、小作坊、小餐饮、超市自制食品和学校食品的集中治理。加强卫生许可稽查,制订卫生许可稽查规程,建立卫生许可稽查制度和交流制度,加强对许可文书、程序、效率、质量和责任的监督稽查,探索建立重要许可项目卫生评价制度和专家会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