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厅关于开展第五个“公民道德建设月”活动的通知
(牧直党字[2006]2号)
畜科院党委,厅属各企事业单位党委、总支(支部)机关各党支部:
今年三月是自治区第五个“公民道德建设月”。今年公民道德建设月活动,重点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
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下简称
《纲要》),提高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要以月促年,推动公民道德建设再上新水平。根据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和区文明办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厅的实际,特作如下安排:
一、深入学习宣传
《纲要》,强化公民道德教育
要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切实把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纳入各行各业的基本道德规范之中。可通过座谈会、报告会、演讲、文艺活动、广播、黑板、专栏、橱窗等学习宣传方式和途径,深入学习宣传
《纲要》,使“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20字基本道德规范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进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学校和家庭,并成为人们的自觉行为规范,不断提高公民道德素质。机关在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中,要把
《纲要》学习作为重要内容,今年要把
《纲要》的学习与《
公务员法》的学习结合起来,明确公务员的职责和义务,提高公务员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责任感。事业单位要把
《纲要》的学习与推进机构改革工作结合起来,既要营造改革和创新的良好氛围,又要多做政策解释工作,协调解决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厅直属牧场要把
《纲要》的学习与学习贯彻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精神结合起来,营造先进的企业文化和企业精神,推动企业的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