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城镇化的战略任务:
--加强城镇规划。各设区市和各县(市、区)要根据我省城镇化发展的总体要求和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完成当地城(镇)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力争在2006年底前,全省设市城市完成到2010年的近期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力争在2010年底前,各设区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达到100%,县城达到80%。规划编制要从封闭型向开放型转变,进一步提高编制过程的透明度和社会参与度,强化规划对空间发展的指导与约束功能。在环境容量有限、自然资源供给不足而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实行优化开发,坚持环境优先,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加快产业和产品升级换代,力争做到增产减污。在环境仍有一定容量、资源较为丰富、发展潜力较大的地区实行重点开发,科学合理利用环境承载能力,做到增产不增污。在生态环境脆弱的地区和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实行限制开发,合理选择发展方向,发展特色优势产业,确保生态功能的恢复与保育,逐步恢复生态平衡;在自然保护区和具有特殊保护价值的地区实行禁止开发,依法实施保护,严禁不符合规定的任何开发活动。着眼于打破行政区划分割、促进地区间优势互补,有利于促进产业聚集区和其他功能区的形成,有利于促进区域内各地区和城乡的协调发展,做好区域规划的编制工作。遵循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专项规划服务总体规划,区域规划服从体系规划,同级规划相互协调的原则,搞好各类规划的衔接。开展城市设计,根据城镇自身条件,从塑造城镇整体形象的总体要求出发,把城镇建筑的民族传统、地方特色和时代精神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健全规划咨询制度,扩大专家队伍,完善咨询方式,形成规范化的规划决策咨询机制。
--发展城镇经济。以产业发展为中心,立足于城镇功能定位,发挥比较优势,形成合理的产业布局和各具特色的城镇经济,不断增强城镇的经济实力,提高吸纳农村人口的能力。大中城市要在提升劳动密集型产业技术水平的基础上,重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高附加值和就业容量大的制造业以及其他都市型工业,逐步淘汰和转移城市中心区污染重、占地多等不符合城市功能定位的工业。要高度重视产业单一、以资源开采为主的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利用政策优惠,采取有力措施,因地制宜发展接续产业和替代产业,形成新的增长点。小城市和小城镇要发展有优势的劳动密集型工业和为中心城市配套的工业,积极接替中心城市和发达地区转移出来的加工业。把加快发展第三产业作为城镇产业结构调整的着力点,扩大总量,优化结构,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显著提高第三产业的增加值比重和就业比重。重点扩展城镇的交通运输、商贸流通、文化教育等服务功能,大力发展需求潜力和就业容量大的现代服务业。
--健全城镇功能。根据城镇的功能定位和规模,按照“满足需要,适度超前,突出重点,完善系统”的原则,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城市社会服务,完善城镇功能。一是加强城镇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重点是供水、交通、污染治理、生态建设和保护等基础设施建设。以满足生活、生产用水需要为中心,以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加强供水设施建设,改造城市和县城供水管网,降低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把城市节水放在突出位置,建立节水型城镇。根据城市用水需要,新增部分城市、县城供水设施。“十一五”期间,全省新增供水能力300万吨/日。到2010年,全省城镇供水能力达到950万吨/日。以提高城镇路网密度为重点,建立快捷、方便、畅通、安全的综合运输体系。合理规划建设城镇内部路网和对外通道,重点建设和改造连接主要功能分区的城市干道,加强进出城通道建设。开展南昌市发展快速轨道交通系统的前期研究。加强城市停车场、客运站等城市交通设施的规划和建设。二是加强城镇现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加强城镇光传输网、固定电话网、移动通信网、数据通信网的建设,完善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的本地通信网,提高与区域中心城市的通信能力。中心城市要积极发展高速宽带信息网络,加快用户接入网建设,促进光纤入户。有条件的城市要以率先实现信息化为目标,发展公用信息平台,建设社会保障、公共交通、空间地理、社会治安、防灾减灾等信息管理系统。三是加强城镇污染综合治理。把城镇污染综合治理作为城镇建设的重要任务,改善城镇环境质量,重点是加强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根据“十一五”全省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启动一批城市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和布局的重点是人口较多,污水和垃圾产量较大的城镇;现状污染严重,对居民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的城镇;地处重要河流和饮用水源上游的城镇。根据项目建设时序的安排,适时启动项目前期工作,并落实项目用地和资金等建设条件。同时,在出台收费政策,推进相关行业的事业单位转制,以及社会保障、转岗再就业等方面提供必要的政策扶持。“十一五”期间,新增设市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能力150万吨/日,县城污水集中处理能力80万吨/日,新增生活垃圾处理能力415万吨/年。到“十一五”期末,全省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能力将达到340万吨/日,污水集中处理率将达到60%以上,全省城镇垃圾无害化集中处理能力可达到500万吨/年,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四是大力发展城市社会服务。重点是加强城镇公共设施建设,完善社会服务体系,为城镇居民创造健康、文明、安定的社会环境。五是加强城镇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改善办学条件,大力发展各级各类教育。改善技术推广和技术服务的条件,加强科技开发和推广中心建设。合理规划建设城镇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发展文化产业,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完善医疗服务和预防保健设施,满足居民卫生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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