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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西省新型城镇化“十一五”专项规划》的通知

  二、“十一五”城镇化面临的形势
  (三)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城镇化工作。党的十六大提出,要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走有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的指导思想。胡锦涛总书记指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走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必须坚持以规划为依据,以制度创新为动力,以功能培育为基础,以加强管理为保证,推进城镇化健康有序发展。这充分说明城镇化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和区域发展,提高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和整体竞争力中所具有的重要战略地位。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又进一步明确了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的指导思想,提出要按照循序渐进、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合理布局的原则,努力形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经济高效、社会和谐的城镇化发展新格局。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城镇化工作,在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上,首次提出了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思路,并对推进新型城镇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城镇化的战略决策,为我省“十一五”推进城镇化提供了重要政治保障和机遇。
  (四)新型城镇化是“十一五”我省经济发展的强劲动力。“十五”期间,我省城镇化和工业化保持了同步快速发展的势头,为全省经济发展注入了强劲的动力。“十一五”期间,我省城镇化将步入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从经济发展的历史经验看,城镇化加快发展的时期,是消费结构、产业结构升级,工业化加快推进的重要时期,加速工业和以城市现代服务业、公共基础设施为主体的城市第三产业的加速发展,将为经济发展注入强劲活力。
  (五)国家将实施中部崛起的重大战略决策。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是继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实施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战略后,党中央、国务院从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出发作出的又一重大决策。国家明确提出,将对中部地区在政策、资金、重大建设布局等方面给予支持。这将有利于充分发挥包括我省在内的中部地区的区位优势和综合经济优势,加强现代农业特别是粮食主产区建设;有利于加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和能源、重要原材料基地建设;有利于加快发展有竞争力的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有利于开拓中部地区大市场,发展大流通;有利于加快城镇化进程。
  (六)我省外向型经济的发展为城镇化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十五”期间,我省经济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投资结构不断改善,产业结构逐步优化,经济实力显著增强,特别是外向型经济发展迅速,利用外资总额列全国第九位,在中部六省中名列第一。我省经济同外部的联系日益紧密,对外依存度不断提高,承接东部沿海地区产业转移的态势正在形成,并不断向更大范围、更宽广的领域拓展,为城市的发展提供了巨大的产业支撑。随着外向型经济格局的逐步确立,城市吸引外资进入的环境将更加优化,对外贸易将更趋活跃。在经济发展内外部环境和条件的作用下,“十一五”期间,我省国民经济仍将保持协调、快速增长,加上消费结构的加快升级,巨大的市场需求,使我省城镇化面临着巨大市场空间,有利于进一步壮大城镇综合实力,健全城镇功能,有利于发挥城镇对周边地区的带动和辐射作用。
  (七)在全面认识和把握大好机遇、有利条件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和认真研究解决“十一五”期间推进我省城镇化必须面对的突出问题。
  --城镇整体发展水平仍然较低,总体实力不强,在全国区域城镇体系中处于相对落后的位置。2005年,我省城镇化水平37.1%,仍低于全国同期平均水平5.9个百分点,位列中部地区第3位,在华东列第6位;2005年我省设区城市人口占全省总人口的比重、城市建成区占全省总用地面积的比重,以及GDP占全省的比重均大大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城市数量少,规模小,结构不合理,辐射带动能力不强。2005年,我省设市城市21个,数量居中部六省之尾。50万人口以上大城市个数和人口数占设市城市的比重位列中部六省之末。县级市和县城平均常住人口5.2万人,人口规模偏小。各城市职能结构存在较大趋同性,职能分工不明确,城市的自身优势和特色没有完全形成,影响了产业集约化和城市经济实力的提高。
  --城镇基础设施仍不能满足城镇发展的需要。特别是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环保设施,以及城市供水、道路等基础设施不能满足城市生产、生活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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