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崇义县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实施规划的批复
(赣发改农经字[2007]560号)
赣州市发改委:
你委赣市发改农经字〔2006〕575号文“关于要求审批《江西省崇义县2006~2008年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试点项目实施规划》的请示”收悉。我委会同省水利厅组织专家审查后建设单位对“实施规划”已修改完善,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实施规划》提出的指导思想和项目选择原则。
二、同意《实施规划》提出的项目建设规模和布局。
1、同意《实施规划》提出的在横水镇项目区解决0.1万户、0.36万人口代燃料用电。
2、同意改建仙龙潭水电站(装机容量3200千瓦)作为代燃料电源点。
三、同意《实施规划》提出的工程目标、生态目标。
1、工程目标:一年内完成仙龙潭水电站改建。
2、生态目标:每年减少薪柴耗量0.5万吨,保护森林植被1.2万亩,减少水土流失面积0.8万亩,减少有害气体及污染物排放0.65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