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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婺源县林生茶园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婺源县林生茶园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赣发改农经字[2007]562号)


上饶市发改委:
  你委饶发改农字〔2006〕62号文“关于报送《婺源县林生茶园节水灌溉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婺源县林生茶园节水灌溉项目地处婺源县赋春镇新田村。茶园生产季节经常出现“伏旱”和“秋旱”,有时还出现“春旱”,严重影响茶叶品质与产量。对林生茶园实施节水灌溉改造是必要的。
  二、原则同意可研报告提出的建设内容:茶园实施固定式喷灌形式及灌溉分区方案。实施节水灌溉茶园780亩,加固拦河低坝1座,修建提水泵房2座,铺设输水管、设置喷头。
  三、工程总投资220.09万元。所需资金除部分国家补助外,其余由建设单位自筹。
  请建设单位按《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按照审批的工程建设内容使用资金,实行专款专用。积极推行工程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建设监理制,加强质量管理,确保示范工程的建设质量并如期完成。要积极探索和实行水价、项目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等改革措施,使示范项目的运行管理做到良性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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