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充实应急管理机构。各地、各部门要重视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各市州要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建立本级政府的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省级专项应急预案的要求,建立应急管理的工作机构。各地要进一步细化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办事机构、工作机构的职能划分,明确相互间的工作关系,把重点放在充实、加强和提高上,努力实现政府应急管理职责、机构、编制的科学化、制度化和法制化。
(二)发挥应急管理专家作用。大力推动应急管理专家队伍建设和咨询工作。省政府应急办和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应急管理专业人才库,根据实际需要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充分发挥专家的聪明才智,提高应急决策和应急处置的科学性。同时,依靠专家的力量,开展应急管理发展战略和课题研究,研究解决应急管理工作中的重要技术性问题。
(三)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坚持“立足现实、着眼长远、专兼结合、整体联动”的原则,加强应急队伍的建设。抓好应急骨干队伍的建设,建立与省内驻军、武警部队、预备役民兵的紧密联系,加强公安机关应急队伍建设。抓好专业队伍建设,整合省内各类应急救援力量,逐步建立统一高效的专业应急救援体系。抓好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建设,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部门职责、行业特点,开展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的招募、训练工作,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
三、切实加强应急管理机制建设
(一)建立突发公共事件预测预警机制。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公共安全形势的分析与研究,加强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工作,抓好预测预警平台的建设,充分应用现代科学技术,提高预测预警的及时性、准确性,努力把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要重点抓好突发公共事件预警标识规范和短信平台建设。
(二)完善应急处置工作机制。依据各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研究制定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规程,制定工作手册。建立应急处置协调联动机制,针对不同的突发公共事件,建立部门之间、省市之间的联动机制,建立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三)健全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机制、社会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各地、各部门要提高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宣传的主动性,与新闻媒体建立沟通机制,建立良好的互动关系。及时掌握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报道情况,引导新闻媒体及时、准确、客观地报道突发公共事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逐步完善应急管理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