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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惠州市委、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创建平安和谐社区的实施意见

中共惠州市委、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创建平安和谐社区的实施意见
(惠市委发〔2006〕12号 2006年5月18日)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平安和谐社区建设的意见》(粤发〔2005〕19号)精神,扎实推进我市自治好、管理好、服务好、治安好、环境好、风尚好的“六好”平安和谐社区创建工作,共筑安居乐业美好家园,充分发挥社区在构建和谐惠州中的基础性作用,现就我市全面创建平安和谐社区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创建平安和谐社区的重大意义
  社区是地域性的社会生活共同体,一般指居民委员会辖区。社区是党和政府在城市工作的基础,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新阶段,社区日益成为城市管理的重心、居民群众生活的主要空间,承担的工作任务越来越多,在城市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建设平安和谐社区,是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迫切需要,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是发展基层民主政治的重要途径,体现了时代发展对城市基层工作的新要求。近年来,我市社区党的建设和社区建设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住在社区、建设社区”的社会氛围已初步形成,为构建平安和谐社区打下了良好基础。但必须看到,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大量的流动党员、离退休人员和下岗失业人员汇集在社区,大量的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落户在社区,社区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越来越多,社区的平安和谐将不断被赋予更新的内容和更高的要求,建设平安和谐社区的要求十分迫切。目前,我市有的地方对社区党的建设和社区建设还不够重视,工作还比较薄弱,机制还不够健全、完善,服务意识还不够强,基本建设还比较落后,基础建设有待于进一步加强,社区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社区医疗卫生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展,社区文化有待进一步活跃,建设平安和谐社区的任务非常繁重。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创建平安和谐社区的重大意义,切实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领导,狠抓落实,不断提高建设平安和谐社区的水平。
  二、创建平安和谐社区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围绕建设和谐惠州这个主题,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平安和谐社区建设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建设平安和谐社区的各项工作。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为本,以建设新型社区为目标,以社区党建为龙头,以政府推进为主导,以服务群众为重点,以居民自治为方向,以维护稳定为基础,以文明建设为载体,进一步健全组织、加强领导、拓展服务、完善功能、推进自治,推动全市社区建设整体快速向前发展。
  (二)目标任务。社区的平安和谐要做到“六好”。一是自治好:居民自治、充满活力,社区党的建设得到加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员队伍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民主制度健全、规范,居民群众在基层经济、政治、文化和其他事务中当家作主。二是管理好:管理有序、机制健全,社区各种组织完善,职责明确,民主协商、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共驻共建等机制健全,家庭与家庭、人与人之间和谐相处。三是服务好:服务完善、造福群众,社区服务设施、服务项目、服务手段齐全,服务质量、服务水平高,能够为社区居民提供满意的服务。四是治安好:治安良好、安居乐业,社区治安管理到位,群防群治网络健全,安全防范体系完善,社区秩序井然。五是环境好:环境优美、生态良好,社区内建筑、绿化、垃圾分类、污水处理、能源利用等符合环保要求,居民普遍具有较强的环保意识、节约意识和良好的卫生习惯。六是风尚好:文明祥和、文化繁荣,居民的公德意识、互助意识较强,健康、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得到倡导和推行,邻里友爱诚信、团结亲善、守望相助,家庭和睦幸福、亲情浓郁、互敬互爱。通过努力,到2006年全市30%的社区达到“六好”平安和谐社区的要求;到2007年全市60%的社区达到“六好”平安和谐社区的要求;到2008年全市80%的社区达到“六好”平安和谐社区的要求。到2010年,力争全市的社区基本实现自身管理的和谐、社区成员的和谐、社区利益关系的和谐、社区秩序的和谐、社区人与自然的和谐,完成创建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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