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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惠州市委、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绿色城镇、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企业活动的意见

中共惠州市委、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绿色城镇、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企业活动的意见
(惠市委发〔2006〕11号 2006年5月12日)


  创建绿色城镇、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企业是实现“建设绿色生态惠州”战略目标的重要举措,是建设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内容,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必然要求。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林业生态省的决定》,按照我市“建设绿色生态惠州”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现就创建绿色城镇、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企业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以改善生态环境、美化人居环境和工作环境为目标,以乔木绿化为主、灌木绿化为辅,花草点缀,积极推进绿色进城镇、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不断提升我市绿化水平及生态功能等级,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绿化美化相结合;
  (二)重点突出,整体协调;
  (三)因地制宜,彰显特色;
  (四)讲求科学,注重实效。
  三、总体目标
  从2006年起,在全市范围内迅速掀起开展创建绿色城镇、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企业活动高潮,利用三年时间,全民动员、人人动手,绿化美化家园,使全市所有的县城和中心镇,县(区)20%的乡镇达到绿色城镇标准,30%的学校达到绿色学校标准,社区内60%的小区达到绿色小区标准,60%有条件的企业达到绿色企业标准。乔、灌、草、花配置适当,层次分明,色彩协调,布局合理,其中乔木绿化比例达到60%以上,基本实现环境优美、生产发展、生态文明,为建设绿色生态惠州注入新内容。
  四、主要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创建绿色城镇、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企业活动是建设绿色生态惠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内容。各地各单位要以高度的责任感,积极配合省、市绿色生态建设,把创建绿色活动作为一件大事,列入议事日程,成立创建绿色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开展好本地区、本单位的绿色创建工作,保证创建目标的如期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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