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5年度全市动物防疫责任制考核情况的通报
(惠府办〔2006〕3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确保动物防疫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根据《印发惠州市动物防疫责任制的通知》(惠府〔2001〕133号)精神和《惠州市动物防疫责任制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2006年初,市政府派出考核小组,对各县、区2005年度动物防疫责任制工作进行检查考核。根据市人民政府的意见,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05年,各县、区政府进一步贯彻落实动物防疫责任制,增加了资金投入,加大了工作力度,动物防疫已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各项动物防疫措施得到了较好的落实,重大动物疫病得到有效控制,实现全市重大动物疫病零疫情、畜产品安全零事故。16项动物防疫责任制考核指标执行情况较好,动物防疫工作成绩显著,促进了畜牧业的健康稳定发展,维护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社会安定。据考核结果显示,2005年,全市各县、区财政共安排动物防疫资金602.4万元,比2004年增长33.5%;全市口蹄疫、禽流感、猪瘟和鸡新城疫的免疫率均达到100%;牲畜免疫耳标佩带率达到100%;猪、禽因病死亡率分别为3%和5%,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建设绿色生态惠州捐赠款物管理办法》的通知惠府办〔2006〕40号均在省要求的控制范围内;兽药、饲料市场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强,市场兽药、饲料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达到了省的控制要求。市、县(区)两级动物防疫实验室建设得到进一步完善,重点动物疫病的监测和动物检疫工作扎实,畜产品安全工作得到加强,2005年全市未发生畜产品安全事故。
二、考核结果
经检查考核,惠城区、惠阳区、博罗县和大亚湾开发区落实动物防疫责任制工作认真扎实,目标明确,措施到位,各项考核指标完成较好,考核得分分别为452分、462分、461分和451分,达到优秀等次;惠东县和龙门县采取有力措施,促进了动物防疫责任制的落实,基本完成了考核指标,考核得分分别为412分和402.5分,达到合格等次(详见附件)。
三、存在问题
2005年,我市的动物防疫工作虽然取得了显著成绩,实现了重大动物疫病零疫情,但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仍不完善,档次低,实验室工作开展不够正常;二是个别县、区动物防疫经费投入不足,无法保证动物防疫工作的需要;三是畜产品安全监测体系不健全,存在安全隐患;四是动物防疫的长效机制尚未建立,多数县(区)、镇两级动物防疫人员经费仍无保障;五是动物防疫行政执法工作滞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