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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通报

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通报
(惠府〔2006〕6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1995年以来,我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实事求是、从严要求”的原则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稳步推进、长抓不懈”的方针,通过采取层层落实治理工作责任、抓好涉路执法队伍的教育管理、规范执法行为、强化监督检查等办法,认真开展公路“三乱”的各项治理工作,有效地遏制了公路“三乱”,解决了一大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确保了全市道路交通运输的畅通有序,为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确保社会稳定作出了贡献。2005年3月,经省有关部门考核验收,我市实现了全市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的阶段性目标。
  在长期不懈的治理工作中,全市涌现出一批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为总结经验,激励先进,推动今后治理工作更加深入有效地开展,经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推荐,市人民政府决定授予在治理公路‘三乱’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市林业局等10个单位“惠州市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授予刘定清等20人“惠州市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予以通报表彰。受表彰的单位可根据有关规定,对本单位相关人员给予适当的奖励。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争取更大的成绩。同时,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采取更加有力措施,进一步巩固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成果,为促进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建设和谐惠州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惠州市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名单

惠州市人民政府
二OO六年六月二十六日

  附件:
  惠州市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名单

  一、先进单位(10个)
  惠州市林业局
  惠州市交通局
  惠州市公路局
  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江南大队
  惠城区横沥镇
  惠阳区林业局
  惠东县政府查禁公路“三乱”督察协调小组办公室
  博罗县交通局
  龙门县政府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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