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惠州市委办公室、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我市“四五”普法工作的总结报告》的通知

  二是以创新思路为重点,广泛开展具有惠州特色的普法活动。在开展创建活动过程中,各地坚持把创新放在首位,探索出许多富有惠州特色并为各地可借鉴的先进经验来。如惠城区河南岸镇早在2001年就在村一级建立法律服务室,在全省属首创,分别受到省依法治省办和省普法办的肯定、推广;惠城区桥东办事处南面居民小区是我市乃至在全省社区法制文化建设的一面旗帜,2002年,原省委副书记、现省政协主席陈绍基同志视察该小区时,就对该小区社区法制文化建设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2003年,市普法办公室由于在抗击“非典”工作中认真开展了依法防治“非典”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成绩突出而被省司法厅评为先进单位;2004年,博罗县委、县政府在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中,逐步摸索出一套切实可行的做法,并被省、市普法办推广,同年7月,博罗县石湾镇铁场村还被司法部、民政部授予“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我市依法治市工作联系点惠城区惠环街道办事处,针对各村(居)委会在实行村民自治、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过程中出现影响农村和城市社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问题,2003年8月拟出了《村(居)民小组议事规则》并首先在中星居委会的6个居民小组开始试行,2004年1月在全辖区33个村(居)民小组全面推行,并取得显著成效,先后被评为广东省依法治省、惠州市依法治市工作先进单位。中央电视台、广东卫视台、南方日报、惠州日报、惠州电视台等中央、省、市各大主要新闻媒体分别进行了报道,中央和省有关部门也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值得在广大农村和城市社区推广。我市在2004年召开现场会向全市推广的基础上2005年又正式发文,要求全市各地全面推行村(居)民小组议事规则。
  二、我市“四五”普法工作的主要体会
  (一)各级党委、人大、政府的重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是搞好“四五”普法工作的关键所在
  5年来,我市各级党委、人大、政府的领导在不断提高深化对普法工作重要性、紧迫性认识的基础上,都把普法工作作为建设“三个文明”,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抓好,并很好地起到了表率作用。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柳锦州,市委副书记、市长黄业斌,市委副书记、市普法领导小组组长黄仕芳等市领导不仅积极参加法制讲座,亲自参与年度学法考试,还分别就宪法行政许可法和非公有制企业普法依法治理等撰文并发表在《惠州日报》、《法制日报》等媒体上,及时总结和指导了全市普法工作,为全市领导干部作出了表率。
  (二)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和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增强普法针对性,是深入持久开展普法工作的活力所在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