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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惠州市委办公室、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我市“四五”普法工作的总结报告》的通知

  (二)发挥龙头作用,带头学法用法,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不断提高
  为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的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施政的能力和水平,我市长期以来始终坚持把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作为普法工作的龙头,先后出台《全市公务员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和进行依法行政培训的实施方案》、《惠州市干部学法用法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惠州市领导干部参加法制讲座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市直行政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培训工作的通知》、《关于组织领导干部撰写“学法用法与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调研文章的通知》等文件,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作出具体规定,并把法律知识的掌握程度作为考核任用领导干部的依据之一。在建立健全和完善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的同时,我们着重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工作:
  一是分级负责,坚持法制讲座和法律培训制度。市、县(区)两级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工负责抓好各级领导干部的学法培训工作,市负责市直干部和县(区)处级干部的学法培训,各县(区)负责本地正科级以下干部的学法培训,还组织我市领导干部到省参加培训,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动做到经常化、系统化。“四五”普法以来,全市举办各级领导干部法制讲座70次,7万多人次参加,其中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法制讲座18次,近2万人次参加。柳锦州、黄业斌、叶月坚等市四套班子领导都能坚持参加市举办的法制讲座,发挥了表率作用。
  二是以考促学,坚持干部学法考试考核制度。2002年至2004年,每年都组织一次全市干部年度学法考试,由市普法办公室统一命题,统一印制试卷,统一编印学习辅导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统一考试,并将考试情况进行通报。每年,市直处级领导干部还统一集中进行考试,并将考试成绩按干部权限分送相关部门备案,以考促学,效果良好。5年来,组织全市干部年度学法统一考试3次,近30.2万干部职工参加了考试,其中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约3120多人次。
  三是领导带头,坚持党委(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四五”普法期间,市委宣传部每年年初都把有关法制理论、法律知识列入年度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中,并根据学习计划,编印学习辅导资料,供广大领导干部学习。同时,各级领导干部还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和学法用法心得,积极撰写调研文章,做到了学与用的有机统一。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各级领导干部撰写学法用法方面的调研文章达800多篇。2003年10月,在全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经验观摩会上,我市介绍市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法用法、题为《以管促学,学用结合,努力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执政能力》的经验介绍,获得与会领导的充分肯定。
  (三)加大培训力度,落实奖惩制度,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全面提高
  “四五”普法以来,我们把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作为执法队伍综合素质培训的主要内容,着力从三个方面抓好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工作:
  一是强化法律培训工作。2001年,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人事局、司法局联合印发了《全市公务员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和进行依法行政培训的实施方案》,在全市各级国家公务员(含参照或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人员,下同)中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并分批进行了轮训;2004年,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和市司法局又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市直行政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培训工作的通知》,同年6月对市直正科级以下公务员共2700多人分期分批进行了行政许可法知识轮训和考试;2005年,对因各种原因未能参加上年轮训的800多名公务员进行了补训和考试。省直驻惠单位如工商、税务、海关、商检、技术监督、电力等,也对在岗执法人员进行了专业法律知识轮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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