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惠州市委办公室、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我市“四五”普法工作的总结报告》的通知
(惠市委办发〔2006〕20号)
各县(区)党委、人民政府,市直和驻惠各副局以上单位:
市普法办《关于我市“四五”普法工作的总结报告》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总结经验,在“五五”法制宣传教育中再接再厉,再创佳绩。
中共惠州市委办公室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6月14日
关于我市“四五”普法工作的总结报告
市委、市政府:
自2001年实施中央、省、市“四五”普法规划以来,我市的普法工作在各级党委、人大、政府的领导和监督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以维护我市社会稳定、建设文明法治和谐社会为目标,以
宪法为核心,以
行政许可法等基本法律为重点内容,多形式、多渠道、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对各级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青少年学生、外来务工人员和农村、社区基层群众以及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等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初步完成了“四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取得了显著成绩,也积累了一些经验。全市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和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初步实现了由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向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全社会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基本形成,为提高依法治市水平,建设经济强市、文化大市、法治社会、和谐惠州奠定了较为坚实的基础。2005年9月,我市以99分高分顺利通过了省“四五”普法工作检查组对我市“四五”普法工作的考核。现将有关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我市“四五”普法工作的基本做法和主要成绩
(一)切实加强领导,强化制度建设,普法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我市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对“四五”普法工作高度重视,在认真组织实施“四五”普法规划的同时,注重建立健全普法工作制度,推进普法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一是认真抓好启动工作,“四五”普法开局良好。2001年8月10日,市委、市政府批转了《中共惠州市委宣传部、惠州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惠市委发〔2001〕27号);9月26日,市委、市政府隆重召开了全市“三五”普法总结表彰暨“四五”普法动员大会,全面部署了“四五”普法工作;10月23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也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把“四五”普法工作纳入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在此前后,各县(区)党委、政府也先后制定了“四五”普法规划,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门决议,相继召开了“四五”普法动员大会,部署和落实本地的普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