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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嘉峪关市2007年价格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嘉峪关市2007年价格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嘉政办发[2007]30号)


各委、办、局,在嘉各单位:
  市物价局《嘉峪关市2007年价格工作安排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批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嘉峪关市2007年价格工作安排意见

  二00七年四月三日

嘉峪关市2007年价格工作安排意见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市第九次党代会、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和全省物价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价格工作全局,继续加强和改进价格调控,努力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深化资源环境价格改革,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价格热点难点问题,促进社会和谐;坚持依法行政,强化成本约束,提高定价的科学性和透明度,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推进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努力提高服务水平。
  二、调控目标
  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不超过3%。
  三、主要任务和措施
  1、加强宏观调控,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
  (1) 贯彻落实各项宏观调控措施。把握时机疏导价格矛盾,按照“适度、稳妥、择重、衔接”的原则,出台价格调整项目。依法运用综合调控监管手段,努力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
  (2) 加强价格监测分析。做好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重要节假日市场价格以及重大价格政策措施出台后的跟踪监测,加强分析和预测预警工作。
  (3) 建立完善价格应急处置和利益调节机制。做好应对价格异常波动的监测和预警预报工作,完善应急处置机制。积极开展调查研究,通过适时建立价格调节基金制度等形式,完善政府利益调节、价格扶持机制,充分发挥价格杠杆调节利益分配、平抑价格、对困难群体实施价格救助的积极作用。
  2、推进资源价格改革,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4) 运用价格手段促进水资源的节约与保护。落实省水利工程水价改革实施意见,合理制定和调整我市水利工程水价。
  (5) 完善环境保护收费政策。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落实省上关于生活垃圾处理费征管措施,落实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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