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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建立工作联系点制度的通知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建立工作联系点制度的通知
(2006年2月14日 苏农机办〔2006〕6号)


各市农机局,局机关各处室及直属单位:

  为切实改变工作作风,建设服务型机关,促进“十一五”期间全省农机化事业快速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农机化在全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进程中的作用,经研究,省局决定建立工作联系点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系内容

  由局领导、局机关处室及直属单位分别与各市挂钩联系,围绕我省确定的“十一五”期间农机化工作的“三个重点”、“五项工作”及“八项措施”,结合各时期、各阶段的中心工作,通过多种方式,对所联系的省辖市农机化工作进行调研、检查和指导,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联系点的划分

  (一)局领导联系点

  徐顺年   徐州 南通

  沈建辉   南京 苏州  盐城

  沈广树   常州 泰州  宿迁

  王 峰   镇江 扬州  连云港

  王 勇   无锡 淮安

  (二)各处室及直属单位联系点

  办公室   扬州 镇江

  人事处   徐州

  计财处   南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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