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江西省新余市孔目江湿地公园生物多样性保护及栖息地恢复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江西省新余市孔目江湿地公园生物多样性保护及栖息地恢复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赣发改农经字[2007]587号)


新余市发改委:
  你市“关于请求批复新余市孔目江湿地公园生物多样性保护及栖息地恢复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余发改农经字[2007]15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切实加强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栖息地恢复,改善和提高人们生活质量,全面提升湿地保护和管理能力,同意实施江西省新余市孔目江湿地公园生物多样性保护及栖息地恢复工程建设项目。
  二、项目建设单位:新余市孔目江湿地公园管理处。
  三、项目建设内容:⑴湿地保护和恢复工程:新建管理站800平方米,辅助用房200平方米;水禽栖息地恢复20公顷,退田还湖50公顷;清理淤泥6万立方米,巡护步道10公里,河道疏浚8公里;管护码头4座;界碑6块,界桩60块,标示牌10块;购置巡护、防火及办公设备等。(2)科研监测与宣教工程:新建科研监测点、宣教点、社区培训服务站、水质监测点各1处,建筑面积各200平方米;购置科研设备、管理信息系统、宣教设备、宣传手册、检测设备等。
  四、项目建设期:3年,即2007-2009年。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