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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的通知

  --畜牧业。以产业化经营为主线,以调整区域布局为重点,以发展养殖小区为突破口,全面提升畜牧业的质量和效益,推动我省畜牧业由传统饲养向现代生产方式转变。按照规模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的思路,在全省布局优质三元猪、家禽、奶牛、肉羊四大板块,为发展禽畜产品加工业和养殖小区创造条件,全面提升畜牧业的规模效益。以江汉平原为中心形成优质三元猪产业带;在襄汉公路沿线布局家禽产业带;在江汉平原腹地布局水禽产业带;以武汉、宜昌、黄石和荆州四个城市为轴线,沿轴线连片开发,形成牛奶生产和加工基地。改变规模小、成本高、污染重、防疫难的散养模式,积极发展小区养殖。抓好动物保护工程建设,加大对动物防疫体系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建立动物疫情应急机制。
  --林业。确立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可持续发展道路,重点抓好生态保护林建设,适度发展用材林和高效经济林。鄂西及鄂西北地区以发展生态公益林为主,通过保护天然林资源,实施宜林地造林和陡坡地退耕还林,重点种植日本落叶松和中药材;鄂东及鄂东南地区为商品林和公益林兼用地区,以建设商品林为主,兼顾公益林,主要发展板栗、桂花、茶叶等高效经济林和以毛竹为主的速生丰产林;鄂中及鄂北地区为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兼用地区,以建设防风固沙的生态公益林为主,兼顾发展商品林,主栽杨树和国外松等速生树种;江汉平原及沿江滨湖地区为商品林建设地区,在加快农田林网建设步伐的同时,通过工程造林兴林抑螺,大力发展速生丰产用材林,短周期工业原料林和果木经济林;大中城市郊区及周边地区,重点营造防护林、风景林和建设高标准绿色通道,绿化美化城市环境,调节城市气候,同时发展园林绿化苗木、花卉草坪、果品生产和森林旅游。全省划定、建设、保护好4000万亩重点生态公益林,森林覆盖率逐年提高,到2010年达到40%以上。
  (三)加快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
  按照“公司+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依托九大农产品基地,加大对龙头企业的支持力度,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流通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力争80%的农户参与产业化经营。
  --发展壮大龙头企业。综合运用税收减免、信用担保贷款、优惠利率等政策,支持国家级、省级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新增一批国家级和省级龙头企业。重点扶持武汉统一、湖北福娃、荆门洪森等粮食加工企业,武汉多福、洪湖德炎、仙桃外婆家等水产加工企业,均瑶集团、宜昌双汇等畜牧产品加工企业,湖北天颐、湖北华益、宜城鑫源等油料加工企业发展壮大。引导龙头企业向农产品加工园区集中。形成50个销售收入过5亿元的加工型龙头企业、50个创汇过1000万美元的工贸型龙头企业。
  --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大力发展粮、油、水产品、禽蛋、肉、奶、水果、蔬菜等农产品的精深加工,形成八大加工系列,成为全国重要的优质农产品加工区,农业产值与农产品加工产值之比达到1∶1.5左右。发展优质、专用粮食转化和深加工,形成加工能力1600万吨;发展“双低”油菜籽深加工,开发蛋白、甾醇、磷脂等系列产品,形成加工能力170万吨;发展优质水产品深加工,重点支持武汉、潜江、宜昌、鄂州、仙桃等五个水产品加工园区建设,开发风味食品、速冷调理制品、保健品、方便食品等系列产品,提炼生物酶等制品,形成加工能力60万吨;发展以禽肉、禽蛋为原料的营养保健食品;发展猪肉精深加工产品,形成年加工生猪750万头的能力;依托武汉和宜昌等大中城市奶牛基地,发展各种乳制品,形成加工能力20万吨;发展果蔬深加工,形成罐头、蔬菜汁、脱水菜等系列产品;发展茶叶、银杏、板栗、桂花、魔芋、食用菌、山野菜等深加工,形成林特深加工系列产品。
  --促进农产品流通。积极培育和发展农产品流通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购销大户和农民经纪人等多元化的农产品销售主体,鼓励兴办和支持发展各类农产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和超市。积极推动优势和特色农产品、绿色食品进入大型连锁超市及其采购系统,畅通“绿色通道”,降低农产品运输成本,提高农产品营销效率。
  --完善经营机制。鼓励和引导龙头企业与农户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利益联结机制,稳步发展和完善“公司+基地+农户”模式,采取合同、合作、股份制、多次分配等形式,积极探索“专业合作组织+农户”、“中介组织+农户”等新型利益联结机制,让更多农户分享产业化经营带来的好处。
  (四)努力推进农业科技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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