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建立由市招商局、计委、经贸委、建委、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土地局、环保局等部门组成的外来投资者服务中心,集中为投资者提供立项审批、办理证照等服务,实行“一站式”办公,做到“一门受理、并联审批、两次办结、一口收费”,公开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提高工作效率,增加工作透明度。对确需办理的必经程序,要确定主办科室和主办人员,实行服务承诺制度,限定每一个环节的办理时间,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主办科室相关业务人员因故离岗时,要安排其他人员代岗办理。对重要的、紧急的项目,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不得延误。对一些疑难问题,部门无法答复和办理的,要把情况了解清楚,及时向市政府请示汇报,不得敷衍了事。
3、实行投资项目及申办公司(实体)审批联合办公一条龙服务,具体按《关于建立嘉峪关市招商引资联合服务制度的通知》办理。
三、完善经济发展违规违纪举报制度
市政府办公室已设立了“嘉峪关市经济发展违规违纪举报中心”,受理对经济管理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在经济发展中违规违纪行为的投诉。投诉的主要内容包括:对投资者以过时的行业、部门管理规定进行限制,工作作风差,进行无实质意义的重复多头检查及吃、拿、卡、要现象和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问题;工作态度恶劣,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工作效率低,工作中推诿扯皮,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未按承诺服务制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办理,以及办事部门办事不力造成损失和产生严重后果的问题等。
“举报中心”设立举报箱(设置于市政府门前),并设置举报电话(6231741 6226109 6226767)。举报人可以用电话、信函、当面举报等方式举报,也可以委托他人举报。举保人应当客观、真实的向举报中心告知举报事实的具体情节并提供证人,以便查证。对属于以上类型的投诉和举报,市政府办公室区别不同情况,报市长、分管副市长阅处,并责成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做出响应的处理。对违法乱纪,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追究相应的政治、经济和法律责任。对署名举报的,举报中心以适当方式回告举保人。对经查证属实,并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署名举报案件,市政府予以奖励。政府办公室和举报中心对举保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地址)、举包内容等严格保密。对打击报复举保人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对不属于以上范围的投诉和举报,政府办公室将转送或责成有处理权的机关办理,并回复举保人。